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2019年04月22日发出的关于申请号为201821526842.0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首先,感谢贵审查员对主题为《一种集成式高空大气污染物采集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付出的审查劳动。申请人对贵审查员针对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并进行如下意见陈述:
对于本申请,首先并没有说需要将大气污染物吸附板34浸满水,其次,本领域技术人员都知道水对大气中的污染物是具有吸附性的,这属于公知常识,而且本装置为高空大气污染物采集装置,其主要科研任务是采集,并不是长时间的在高空进行除尘工作,因此完全能够满足高空大气污染物的采集要求,请审查员老师认真考虑申请人的发明初衷,本实用新型是申请人实实在在做的技术研发工作,并不是胡编乱造的。
综上所述,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该记载的技术方案,即可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并实现预期的技术效果,因此,说明书满足了充分公开的要求,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最后,敬请贵审查员对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继续依法审查,使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能早日被授予专利权。如审查员对本申请仍有疑问,恳请给予申请人进一步修改或陈述意见的机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