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根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现将原申请文件陈述如下:

审查员在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实现,附图中也缺少实施该设想的具体产品结构,使得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认为根据说明书附图2所示,该卡夹是位于单一药柜主体顶端的四个拐角处,呈L形凸起状,而卡槽是位于单一药柜主体底端的四个拐角处,呈L形凹槽状,该L形凸起状和L形凹槽状可实现相互配合进行卡接,从而在上下相邻的两个单一药柜主体进行堆放时,进行限位,从而保持稳定;

根据说明书附图2所示,该伸缩手柄是通过连接杆活动安装在药柜外壳侧端的凹槽中,该连接杆是插接在药柜外壳的内部,且连接杆的末端设置有限位结构,在使用手柄时,首先通过拉动手柄将连接杆拉出药柜壳体,并通过限位结构防止其完全脱离药柜壳体,在搬运药柜时,双手提拉手柄,通过连接杆上的限位结构与药柜外壳之间的相互作用,将手柄处的拉力传递至药柜上,当手柄使用结束后,通过手柄将连接杆插入药柜壳体中,恢复原状即可,从而便于搬运,根据说明书附图4所示,滑动轴是设置在盛药盒主体的侧端,用于与药柜主体中的滑动槽相互配合,从而实现盛药盒主体的抽拉,所以滑动轴与伸缩手柄之间无任何连接关系;根据说明书附图2所示,该置物槽呈长条状,根据实际使用来说,其内部是用于放置记录药品详细信息的表格和单据。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书的说明书对于本邻域技术人员来说,其技术手段是清楚的,根据本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是可以实现的,此外本申请附图也不缺少实施本专利的具体产品结构,因此本说明书及附图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