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4月9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首先,感谢贵审查员对主题为《波动演示仪》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付出的审查劳动。申请人对贵审查员针对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并进行如下意见陈述:
关于说明书不清楚的问题,说明书明确记载了“乒乓球连接在直棒的前后端,也明确记载了乒乓球串接在橡皮筋上”,请见附图。关于乒乓球如何连接在直棒上,可以有多种方式实现,比如粘接,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均可想到,且这并不是本发明创造必要的技术特征;关于乒乓球如何串接在橡皮筋上,可以有多种方式实现,比如可以让橡皮筋贯穿乒乓球,也可将乒乓球粘接在橡皮筋上,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均可想到;
申请人需要说明的是,该发明创造是发明人亲自设计的用于教学的演示仪,并不是胡乱编写之方案,结构产品结合上述附图以及说明书文字记载,以及上述申请人的解释,相信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容易理解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不存在含糊不清的问题。基于上述理由,本发明创造构成了一个清楚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请审查员继续审查,如有问题申请人愿意继续配合审查员交流沟通,以期尽早获得专利权为盼。代理人电话17748496989。再次对审查员审查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