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将权利要求1-2删除,权利要求3-10对应修改为新权利要求1-8,并修改其引用部分的引用关系。

2、将修改后的权1中的“可根据需要”删除,避免描述不清的问题。

二、修改后的权1符合创造性和新颖性的要求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增加了对第一级热脱附系统的结构描述,其结构中如布料器等都是D1未有的结构,与D1提供的装置存在明显区别,并且能够让传输皮带的油泥均匀分散分布,实质性提高了工作效率。符合A22.2A22.3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综上所述,申请人相信,经过修改的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各种缺陷,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上的缺陷,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以上陈述妥否,请审查员老师审查并指导,审查员老师如果认为本申请还存在缺陷,请直接联系申请人电话,申请人会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