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申请人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号为201711320539.5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首先感谢审查员对完善本专利申请所作的辛勤劳动,申请人仔细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申请人提出以下意见,希望和审查员商榷。

一、修改说明

1.将权利要求2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将权利要求4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权利要求3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2

2.删除权利要求24,并相应的修改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

以上修改均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详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微生物制剂0.01-0.1、小肽0.01-0.1和牛磺酸0.01-0.1份;2)甘草、蒲公英和五味子组分及含量;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发明采用上述的组分与含量,对肉兔的生长性能有很大的影响,不仅可以提高肉兔的生长率,而且可以减少肉兔的死亡率和腹泻率。在喂该复合饲料的情况下,养兔的成本也会更少,产生更大的经济价值。具体地,由表1可知,采用本发明的复合饲料的饲料转化率和增重饲料成本比对照组低0.4/kg。由表2可知,采用本发明的复合饲料的腹泻率和死亡率都低5%5.1%。由表3可知,采用本发明的复合饲料和对照组相比45日龄重和60日龄重分别高150g264g。并且45日龄重和60日龄重在这两组之间差异达到显著水平(p<0.05)。

对比文件1(CN106721367A)公开了一种提高母兔繁殖性能的复合饲料及其制备方法与饲养方法,没有公开微生物制剂、小肽、牛磺酸、甘草、蒲公英和五味子组分及含量,因此,本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对比文件1能够减少母兔夏天中暑和由热应激造成的一系列疾病,而且还可以减少其乳房炎的发生,从而提高了母兔的繁殖性能本申请是为了提高肉兔的成活率、增加肉兔体重,降低腹泻率和死亡率,降低饲料成本,两者的技术效果完全不同,因此,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对比文件2 (CN107095011 A)公开了一种增强仔猪免疫力改善消化道机能的饲料添加剂,其没有公开中药组分,因此,更没有公开甘草、蒲公英和五味子组分及含量;因此,本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对比文件2的效果是提高保育猪的免疫力,提高保育猪对疾病的抵抗力,增强体质加速机体的体质恢复,加速保育猪肝脏的毒素代谢;有效提高猪的健康状况,改善猪机体的生化反应和生理机能。本申请的技术效果是增加肉兔体重,降低腹泻率和死亡率,降低饲料成本,两者的技术效果完全不同,因此,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由于对比文件12均没有公开本申请的“甘草、蒲公英和五味子组分及含量”的技术特征,且也没有解决“增加肉兔体重,降低腹泻率和死亡率,降低饲料成本”的技术效果,因此,对比文件12相结合对本申请不构成技术启示。

此外,审查员认为:甘草、蒲公英和五味子属于常规的中草药,将其用于制备中草药提取物仅是本领域 的常规选择,属于公知常识。

申请人并不这样认为,申请人认为:本申请的这些中药组分与其他组分配合起到的技术效果是:增加肉兔体重,降低腹泻率和死亡率,降低饲料成本,其次,若上述区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那么应备很容易在教科书、技术手册和/或工具书中找到,但是由请人并未在在教科书、技术手册和/或工具书中找到相关记载,若审查员坚持认为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为公知常识,敬请审查员举证。

因此,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2以及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

三、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的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单一性,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四、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3的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3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单一性,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3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如有问题,望及时联系申请人,给予再次答复的机会,联系电话:028-87763797

请审查员继续审查。

致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