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婧审查员:

首先非常感谢审查员王婧老师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根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现将原申请文件陈述如下:

审查员老师在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脱离了社会需要,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实用性。

对于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认为由于现有的胶头滴管多为直接放置在滴瓶上,无固定连接结构,若在操作时不注意碰倒了滴瓶则会使胶头滴管脱落,造成试验液体的洒落,同时由于部分药液之间会产生化学反应,会导致滴瓶内部气压的增加,使滴瓶与胶头滴管之间吸紧,在拿取时,亦带起滴瓶,从而易导致滴瓶被倾倒或打碎,不便于拿取;

另一种情况,在多个使用者同时进行化学相同实验时,由于各组均取用药剂,当取用相近药剂则会由于相近的滴瓶上皆为空置状态,此时则会出现错放的现象。

由于本技术方案中的胶头滴管上安装有辅助配件,使用时,部分试剂会流淌至连接缝隙处,所以需要对其进行拆卸清洗;

另需说明的是本申请中的密封、滤光、保温是用在保护瓶上的,保护瓶是用于存储药液的,所以需要滤光、密封处理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书的技术方案未脱离社会需要,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王老师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