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速单细胞悬液制备器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细胞悬液制备器,具体涉及一种快速单细胞悬液制备器。

背景技术

[0002] 动物细胞的培养、流式细胞术对细胞的各种参数分析等实验必须基于单细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实体组织成分的特点可选择不同的分散细胞的方法,以期达到单细胞产量高、细胞损伤小的目的。在实体组织分散为单细胞的过程中,解离的方法有可能瞬间或持久地影响细胞的性质。目前制备细胞悬液多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酶消化法,酶消化法是实体组织分散为单细胞的主要方法之一。常用的酶类有:胃蛋白酶、木瓜蛋白酶、链霉蛋白酶、中性蛋白酶、胰蛋白酶、溶菌酶、弹性蛋白酶等。但该方法需要根据分散的组织类型来确定所使用的酶类。而且还需要特别注意使用条件和影响因素(酶浓度、酶效价、作用时间、pH值)等,如胃蛋白酶在碱性环境下失去活性,胰酶在中性溶液中活性欠佳。因此,该方法的应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过程较为复杂,同时因消化不当将严重损伤细胞表面Marker,不利于后续分析与培养。(2)机械法,机械法分散实体组织包括:用剪刀剪碎组织或用锋利的解剖刀剁碎组织,用匀浆器匀浆,用线注射枕头反复抽吸细胞等,最后用300目尼龙网过滤细胞得到单细胞悬液。这种方法应用较为广泛,但操作过程耗时且较为繁琐。(3)化学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的主要原理是:将组织细胞间起粘连作用的钙、镁离子置换出来,从而使细胞分散下来。但化学处理法获得的细胞存活率低,细胞产量较低,细胞碎片和细胞聚集量不稳定。

发明内容

[0003] 针对现有单细胞悬液制备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快速单细胞悬液制备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快速单细胞悬液制备器,包括带盖容器和搅拌装置,所述盖和所述容器为分体结构;所述搅拌装置包括搅拌头和搅拌棒,所述搅拌棒为螺旋结构,所述搅拌棒穿过所述盖上的圆孔与所述搅拌头插接;所述制备器还包括环形过滤网,所述环形过滤网可拆卸地插接在所述盖底部插槽内。

[0004] 进一步地,所述环形过滤网为40~200目的不锈钢滤网。

[0005] 进一步地,所述制备器还包括升降装置,所述升降装置上安装有所述搅拌头,所述升降装置用于调整所述搅拌棒在所述容器内的深度。

[0006]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制备器结构简单,可在短时间内高效处理微量或大量细胞样本,产率较高,最大限度地保持细胞原有特性,并且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处理过程对样本地损耗和对细胞地损伤。此外,该制备器经清洗和灭菌后可反复使用,可大大降低使用成本。

附图说明

[0007]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盖的结构示意图,图2-1为主视图,2-2为仰视图;

其中1、容器,2、盖,3、搅拌头,4、搅拌棒,5、盖上圆孔,6、盖底插槽,7、环形过滤网,8、磨砂框,9、容器边沿内磨砂面,10-升降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0008]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所述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不是限定。

[0009] 图1和图2示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快速单细胞悬液制备器的结构示意图,包括带盖2的容器1、搅拌装置和环形过滤网7,所述盖2和所述容器1为分体结构,均为塑料材质,所述盖2的边沿设有环形磨砂框8,所述容器1的顶部边沿也设有内磨砂面9,所述盖2和所述容器1插接后通过磨砂面的阻力实现密封。

[0010] 所述搅拌装置包括搅拌头3和搅拌棒4,所述搅拌棒4为螺旋结构,螺旋结构的搅拌棒在旋转下,对实体组织有离心和剪切双重作用,有助于实体组织的快速分散解离,并且对细胞损伤较小。所述搅拌棒4穿过所述盖2上的圆孔5与所述搅拌头3插接;所述环形过滤网7可拆卸地插接在所述盖2底部插槽6内,所述环形过滤网7与所述容器1等高。并且根据细胞大小,所述环形过滤网7采用40~200μm的不锈钢滤网。

[0011] 此外,为了调节搅拌棒4在容器1内的插入深度,所述制备器还可设置升降装置10,所述升降装置10上安装有所述搅拌头3。

[0012]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在容器中加入分散液,将环形过滤网先置于容器中,然后将组织放入环形过滤网内,将搅拌棒穿过盖上的圆孔后与搅拌头对接,然后将搅拌头插入环形过滤网内,将容器与搅拌头插接并盖上盖,将搅拌头与转速调节器对接后开启电源,经离心和剪切后的单细胞通过环形过滤网进入分散液中。制备结束后,将盖、搅拌装置、过滤网拆卸后清洗并灭菌。

[0013] 本实用新型可在短时间内高效处理微量或大量细胞样本,产率较高,最大限度地保持细胞原有特性,并且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处理过程对样本地损耗和对细胞地损伤。此外,该制备器经清洗和灭菌后可反复使用,可大大降低使用成本。

[0014]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