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20190829日发出的关于申请号为201920120765.7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首先,感谢贵审查员对主题为《一种风机、水泵节电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付出的审查劳动。申请人对贵审查员针对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并进行如下意见陈述:

一、  针对本申请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26条第3款的规定

本申请提供的风机、水泵节电装置,目前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是:在电网电压不稳定状况下,用电设备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下负载运行,电机将会故障率增多,使用寿命缩短。并将导致电能浪费严重,设备噪音增大,各类设备长期使用后会经常发生故障;针对该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风机、水泵节电装置,通过电压检测电路和电流检测电路可以实时获取负载的状态,然后将获取的负载状态通过信号调理电路和矢量转换电路转换成节能处理器可识别的信号,最后通过节能处理器计算分析出一个最佳的节能方案供负载运行,从而可以最大程度的风机、水泵进行节能。而审查意见中从陈述由于说明书中没有记载风机、水泵的使用条件,所属技术领域人员不清楚何种使用条件作为节能处理器计算分析的输入,进而不清楚节能器如何计算分析出最佳的节能方案供负载运行,因此,技术方案是不清楚的。对此,申请人有不同意见:

由风机、水泵在运行最佳状态的数据是测试人员经过多次测量得到的历史数据,该历史数据是通过一个存储介质存储的,而本申请要做的就是将测量得到的实时数据与最佳数据做比对,通过比对来确定何种数据才能够使风机、水泵运行在最佳状态。因此,当节能处理器需要分析何种使用条件作为节能处理器计算分析的输入时,只需与存储器存储的历史数据做对比,再进行计算就可以得到最佳的节能方案,而对此此部分技术内容,其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常识,即使不公开也不影响本申请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因此,本申请提供的技术方案是清楚完整的,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最后,敬请贵审查员对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继续依法审查,使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能早日被授予专利权。如审查员对本申请仍有疑问,恳请给予申请人进一步修改或陈述意见的机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