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2019年08月21日发出的关于申请号为201920120791.X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首先,感谢贵审查员对主题为《一种电焊机节电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付出的审查劳动。申请人对贵审查员针对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并进行如下意见陈述:
一、 针对本申请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22条第2款的规定
本申请提供的是一种针对电焊机的节电装置,其包括控制电焊机启动与否的微动开关,所述微动开关与单片机连接,单片机的输入端还连接有电压检测器件和电流检测器件;因此,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如何使得电焊机节能;而对比文件1公开的是一种抽油机节电控制装置,由于抽油机和电焊机分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不能简单地将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划等号。因此,本申请的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法22条规定的新颖性。
最后,敬请贵审查员对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继续依法审查,使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能早日被授予专利权。如审查员对本申请仍有疑问,恳请给予申请人进一步修改或陈述意见的机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