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申请人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号为2016101860042发出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首先感谢审查员对完善本专利申请所作的辛勤劳动,申请人仔细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申请人提出以下意见,希望和审查员商榷。

一、修改说明:

1.将权利要求6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权利要求3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2.删除原权利要求1-26,并相应的修改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

以上修改均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详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富铁富γ-氨基丁酸发芽糙米粉的制备方法如下:

步骤1.1、将糙米除杂清洗后,加入质量分数为0.2g/L-1.4g/L的硫酸亚铁溶液,在35-45℃、相对湿度85%-95%下发芽10h-24h;注意始终保持发芽糙米处于湿润状态;

步骤1.2、当糙米芽长0.5mm-1mm时转入90-120℃的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中干燥10min-20min,然后在35-55℃下干燥4-10h,使发芽糙米含水量控制在8%-14%

步骤1.3、将以上发芽糙米粉碎过120-200目筛,得到富铁富γ-氨基丁酸发芽糙米粉。

所述步骤5中搅拌时间为5-15min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利用糙米发芽富集营养的特性,制备富含铁和富含γ-氨基丁酸发芽糙米,并将此发芽糙米作为原料制作饼干,在不影响饼干的感官特性基础上,增加饼干中铁和γ-氨基丁酸的含量,改善传统饼干的营养特性。由说明书中表1理化指标可知,本发明制备得到的饼干还富含γ-氨基丁酸(21.79 mg/100g)和铁(138.1 mg/kg

对比文件1(CN101878799A,公开日: 20101110)公开了一种发芽糙米营养饼干,对比文件1 没有公开发芽糙米的制备方法,更没有公开富铁富γ-氨基丁酸发芽糙米粉的制备方法,因此,本发明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同发芽条件、干燥条件、硫酸亚铁的质量分数、发芽糙米含水量对发芽糙米γ-氨基丁酸含量的影响都比较大,我们研究得到以上的合适条件和参数才会大幅度提高发芽糙米γ-氨基丁酸含量,并是不像对比文件1 中描述的发芽糙米中的γ- 氨基丁酸(GABA) 含量在发芽时会大幅的增加[0003]本发明的背景技术可知,发芽糙米同时富集铁和γ-氨基丁酸富集时,制备得到的饼干色泽和口感差。本发明通过特定的富铁富γ-氨基丁酸发芽糙米粉的制备方法,克服了这一技术困难,即本申请克服了对比文件1中的技术困难,因此,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基于以上阐述,本发明中的富铁富γ-氨基丁酸发芽糙米粉的制备,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不是简单地根据糙米发芽生长实际情况可调整得到的。

其次,糙米发芽前后膳食纤维变化不是很明显,所以即使是发芽糙米仍然无法消除粗糙感,而不是对比文件1中描述的本发明利用发芽糙米所制得的营养饼干,克服了普通糙米粉的粗糙[0007]。我们研究发现发芽糙米需要通过粉碎合适的粒度显著改善其口感。本发明给出了制作饼干时发芽糙米粉的具体细度(过筛目数),对比文件1并没有公开与此相关的内容;

最后,原辅料不同、配方不同、加工的工艺不同都会影响到最终产品的口感、质地、组织状态、风味、营养(尤其是GABA含量)等。即使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也不可能简单地进行搭配就能制备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饼干产品。本发明制备的饼干,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且富含铁和γ-氨基丁酸(GABA),改善了传统饼干的营养特性。

审查员认为:1) 尽管D1未公开发芽糙米粉的制备方法,但是将糙米清洗后,采用一定温度清水浸泡,然后在35°C-45°C使糙米发芽11-25小时,期间换水,再将发了芽的糙米干燥至水含量12%-14%范围内,其为本领域制备发芽 糙米的常规工艺(参见文献1: “粮油产品加工新技术与营销”,施能浦,第32页,金盾出版社,20114 月)。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出于提高发芽糙米品质的考虑,也能够根据糙米发芽生长实际情况对其操 作过程及参数进行调整,如为提高发芽糙米中铁含量,选用一定浓度水平的硫酸亚铁溶液进行浸泡发芽。至 于发芽糙米中的Y-氨基丁酸(GABA)含量在发芽时会大幅的增加,即便不考虑D1公开内容,结合本领域公 知,如文献1记载内容“发芽糙米中γ-氨基丁酸含量是一般糙米的10倍”同样能得出相同结论。

申请人并不这样认为,申请人认为:本发明制备得到的是富铁富γ-氨基丁酸发芽糙米粉,而不单纯是γ-氨基丁酸,本发明克服的技术困难是:通过特定的富铁富γ-氨基丁酸发芽糙米粉的制备方法,克服“发芽糙米同时富集铁和γ-氨基丁酸富集时,制备得到的饼干色泽和口感差”的困难,这是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参见文献1: “粮油产品加工新技术与营销”,施能浦,第32页,金盾出版社,20114 )均无法达到的,因此,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

三、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4的创造性

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4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如有问题,望及时联系申请人,给予再次答复的机会,联系电话:13551134124

请审查员继续审查。

致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