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将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第二段的“螺头6一侧活动安装有伸缩杆8,伸缩杆8在远离螺头6的一端通过转轴活动安装有安装架9”修改为“螺头6一侧通过转轴活动安装有伸缩杆8,伸缩杆8在远离螺头6的一端通过转轴活动安装有安装架9”。此处修改来自于具体实施方式倒数第3段“且伸缩杆8在靠近螺头6的一端活动安装有连接转块”,以及说明书附图14中可以直接且毫无疑义的看出的连接关系,

二、关于修改后的说明书符合A26.3的要求

前述修改,已经解释了螺头6和伸缩杆8之间是如何实现转动的。

对于审查员所质疑的不清楚通过何种方式驱动安装架9在竖直方向发生转动,又通过何种方式进行限位。申请人需要指出,调压箱是尺寸较小的一种天然气装置,如申请人在背景技术所述,均为靠墙设置,并且设置之后,一般是不会移动其位置的,换而言之,本专利的装置,是在安装调压箱的时候使用的,让安装的时候,就通过安装架9调节到合适的高度,然后再将调压箱固定到墙面,所以根本不存在审查员所指出的限位问题,安装架9根本不需要保持固定的限位角度,否则还影响其操作便利性,目前的结构,在靠墙的时候一个人即可操作,且调整到舒适的高度。现有技术一般是通过多个人手扶一个人打孔的方式安装,但多个人手扶的高度往往不如一个人操作的高度舒适,或者是用定制好的支架,但定制的支架在具体的环境并不一定符合人的身高使用,因此才引出背景技术中所述“初次安装位置的高度不合适的问题”。

综上所述,申请人相信,经过修改的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各种缺陷,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上的缺陷,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以上陈述妥否,请审查员老师审查并指导,审查员老师如果认为本申请还存在缺陷,请直接联系申请人,申请人会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