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根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现将原申请文件陈述如下:
审查员在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说明书及附图中并未清楚公开储汗过度内槽、集汗外盒的具体结构,不清楚储汗过度内槽具体如何安装在镜腿内部的中间位置,也不清楚可拆卸卡块与镜腿的何结构配合实现将集汗外盒拆卸和安装且不影响眼镜的佩戴;不清楚具体如何通过储汗过度内槽将汗渍输送到集汗外盒的内部,不清楚两者之间具体连接方式和连接结构,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实现,附图中也缺少实施该设想的具体产品结构,使得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不能构成--个清楚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认为根据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2所示,本技术方案中的储汗过度内槽9是设置在镜腿8内部,镜腿8内部设置的一个空槽即为储汗过度内槽9,由于镜腿8具有角度,所以储汗过度内槽9也是具有倾斜角度的,汗液通过集汗孔10收集至镜腿8内部的储汗过度内槽9内部,储汗过度内槽9再将使用者两鬓流下的汗液收回进集汗外盒11的内部,储汗过度内槽9的作用只是通过倾斜角度汗液引导至集汗外盒11的内部,并且集汗外盒11的宽度与镜腿8宽度相差较小,所以集汗外盒11的使用不会影响到装置的佩戴,且集汗外盒11两侧设置有可拆卸卡块12,可拆卸卡块12可以卡到镜腿8底端的凹槽内部,可拆卸卡块12材质为橡胶材质,具有一定的柔韧性,所以可以直接进行卡放,以此完成汗液收回紧集汗外盒11的拆卸安装,过程简单方便。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书的说明书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其技术手段是清楚的,根据本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是可以实现的,此外本申请附图也不缺少实施本专利的具体产品结构,因此本说明书及附图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请审查员老师继续审查,以期早日获得专利权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