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根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现将原申请文件陈述如下:

审查员在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实现,附图中也缺少实施该设想的具体产品结构,使得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认为本技术方案中的定时装置具体为定时器,定时器是一个使用芯片控制的可以设置在特定时间段开关闭电源的插座产品,该定时器属于市场上的常见的电子元件,属于现有技术,其具体结构和工作原理皆属于现有技术,具体可参阅https://baike.baidu.com/item/%E5%AE%9A%E6%97%B6%E5%99%A8/5109454?fr=aladdin,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理解该问题;

本技术方案中的恒压控制器即为恒压阀,其内部设置有压力腔和阀芯,液体进入压力腔内部,然后作用在阀芯末端,调整阀芯的开度,从而自动调节水压,使输出的水压保持不变,该恒压阀属于市场上的常见的阀体,属于现有技术,其具体结构和工作原理皆属于本领所属的技术人员所知晓。例如现有专利:公开号:CN201575207U,公开日:2010-09-08有公开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书的说明书对于本邻域技术人员来说,其技术手段是清楚的,根据本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是可以实现的,此外本申请附图也不缺少实施本专利的具体产品结构,因此本说明书及附图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