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根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现将原申请文件陈述如下:

审查员在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实现,附图中也缺少实施该设想的具体产品结构,使得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认为本技术方案中剪刀架的设置方式与现有设备中剪式升降机的剪式升降结构的设置方式相同,同时其升降原理亦相同,具体可参阅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9%AA%E5%8F%89%E5%BC%8F%E5%8D%87%E9%99%8D%E6%9C%BA/3896900?fr=aladdin,本申请中的剪刀架底部的两端皆是铰接安装的,且其中一侧可在站立箱内部的底端滑动,从而配合剪刀架的升降,所以本申请中的剪刀架是稳定结构,且可实现站立箱高度的调节;而且,本申请中的液压伸缩杆的顶端是与剪刀架中间的铰接轴铰接连接,液压伸缩杆的底端与站立箱的底部铰接连接,液压伸缩杆推动该铰接轴,同时进行相应的转动,从而将剪刀架顶起,该技术属于现有技术,与现有技术中的剪式升降结构的原理相同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书的说明书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其技术手段是清楚的,根据本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是可以实现的,此外本申请附图也不缺少实施本专利的具体产品结构,因此本说明书及附图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