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真仔细阅读第一次审查意见后做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

申请人和代理人经仔细阅读对比文件1,通过对比文件1(实施例1)可知,该钻井液中各组分的质量份分别为:以每100 毫升水中的加入量来计算,钠基膨润土5 克、页岩抑制剂1.8 克、增粘剂0.6 克、流型调节剂0.15 克、降滤失剂0.8 克、抗高温处理剂2.4 克、架桥剂10 克、堵漏剂2 克、防塌剂1.2 克。对比文件1和本发明的配方对比表如下:

从对比表中可以看到,除了膨润土相同外,对比文件1和本发明其他组分均不相同。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氯化钾、羧甲基纤维素、聚丙烯酰胺、磺化褐煤和磺化酚醛树脂等组分;同时对比文件1还包括堵漏剂(纳米碳酸钙)和防塌剂(腐植酸钾),而本发明缺少上述组分;对比文件1的架桥剂与本发明的封堵剂也不相同。

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指出, 羧甲基纤维素为常用的增粘剂,磺化褐煤和磺化酚醛树脂均为常用的降滤失剂,聚丙烯酰胺为常用的流型调节剂,氯化钾为常用的页岩抑制剂,在对比文件1公开各种常规添加剂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常规选择其他的钻井液添加剂。申请人和代理人持有不同意见,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也没有教导如何对增粘剂、降滤失剂、流型调节剂和页岩抑制剂等做出常规的选择,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众多的增粘剂、降滤失剂、流型调节剂和页岩抑制剂等存在下,如何选择适合的上述组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面临的技术难题。在众多的可选择或替代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对比文件1并不能显而易见的得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本发明与对比文件1相比,不仅组分的成分不同,组分的用量也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都知道,不同组分的含量不同,对钻井液的性能会有很大的影响。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对比文件1并不能得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际性特点。同时本发明钻井液能有效抑制水分子在纳米孔道中的渗流,并且在常温与120℃条件下均具备良好的流变性能,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对比文件1并不能获得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体突出的实际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故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二、权利要求2-4具有创造性

权利要求2-4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4也具有创造性。

申请人和代理人一致认为本发明专利申请应能授予发明专利权。恳请审查员早日授予本发明申请以发明专利权。如果审查员在继续审查的过程中,认为本申请还存在其他问题,请给予再次学习和改正的机会。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