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申请人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号为2018102695658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首先感谢审查员对完善本专利申请所作的辛勤劳动,申请人仔细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申请人提出以下意见,希望和审查员商榷。

一、修改说明:

1.将权利要求2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2.删除权利要求23,并相应的修改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详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3. 权利要求中的“KT-560 硅烷偶联剂”修改为“KH-560 硅烷偶联剂”;将“然后将称量好的聚酰亚胺混合搅拌能够直接插入片层使其剥离”修改为“然后将称量好的聚酰亚胺混合搅拌,直接插入片层使其剥离”。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所述的粉料按照质量百分比包括以下组分:聚酰亚胺60%-65%,三聚磷酸铝12%-18%,滑石粉3%-8%,气相二氧化硅1%-3%,稀土10%-12%KT-560硅烷偶联剂2%-6%,以上质量百分含量为100%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发明的绿色环保高效阻氡材料采用合成改性聚酰亚胺AB双组份材料,组合后形成胶状,具有低毒性,可满足核潜艇舱室使用标准;阻燃性、燃烧性符合船级标准,其耐霉菌级别达到0级标准,使用寿命大于20年,同时具有耐湿热、耐盐雾、抗老化、抗辐射的性能,在此基础上,由说明书表1测试材料防氡性能可知,本发明阻氡效率能够达到99.54%以上,其降氡效率能够达到99.65%以上

对比文件1(CN101781508 A,公开日为2010721日)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公开了一种大功率核电站用环氧防护涂料体系,根据本发明的背景技术可知,现有技术中防氡措施是通风或者涂料类阻氡材料,而涂料类阻氡材料在潮湿环境下不易凝固,容易因潮湿而粉化,防氡效率低,因此,本申请克服了对比文件1中所存在的技术困难。

对比文件2 (CN104130432 A,公开日为2014115日)公开了一种聚酰亚胺/水滑石纳米复合材料,公开了水滑石层状化合物的阻隔能力和环保性能,聚酰亚胺的耐热耐辐射性能,并公开了使用纳米插层技术制备的聚酰亚胺/水滑石纳米复合材料,其并没有记载可以阻止氡的扩散,更加无法达到“阻氡效率能够达到99.54%以上,其降氡效率能够达到99.65%以上”的技术效果,而且,根据本发明的背景技术的记载以及本申请人在前期的科研实验中可知,并不是所有具有阻隔能力的材料都具有“阻止氡的扩散”的技术效果,由于申请人确实无法提供现有技术中不存在的证据来证明该效果,如果审查员坚持认为,还请审查员以事实证据为依据,敬请审查员举证,而尽量避免主观臆断。

对比文件3 (“聚酰胺/粘土纳米复合材料”,李同年,功能高分子学报,第 13卷,第1期,第112-118页,公开日为2000331日)公开了一种无机纳米复合材料的插层复合过程,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和技术效果,因此,对比文件1-3相结合对本申请不构成技术启示。

且上述的区别技术特征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3以及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

三,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的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2具有单一性,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四,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3-5的创造性

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3-5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另,关于将权利要求中的“KT-560 硅烷偶联剂”修改为“KH-560 硅烷偶联剂”的说明:

根据申请人检查确认,权利要求中的“KT-560 硅烷偶联剂”应该为“KH-560 硅烷偶联剂”,由于申请人笔误,将“KH”错写成“KT”; 硅烷偶联剂没有“KT-560”该型号,因此权利要求书中的“KT-560 硅烷偶联剂”必然应该为“KH-560 硅烷偶联剂”。

硅烷偶联剂KH-560是一种含环氧基的偶联剂,用于多硫化物和聚氨酯的嵌缝胶和密封胶,用于环氧树脂的胶粘剂、填充型或增强型热固性树脂、玻璃纤维胶粘剂和用于无机物填充或玻璃增强的热塑料性树脂等。增强基于环氧树脂电子密封剂和封装材料及印刷电路板的电性能,提高树脂与基体或填充剂之间的粘结力。

基本属性:

中文名称:3-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英文名称:Glycidoxypropyltrimethoxysilane

对应牌号:A-187(美国联碳), Z -6040(美国道康宁), KBM-403(日本信越), GF80 (德国瓦克)

化学名称:γ 缩水甘油醚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分子式: CH2OCHCH2O(CH2)3Si(OCH3)3

另,将原权利要求5中的“……然后将称量好的聚酰亚胺混合搅拌能够直接插入片层使其剥离……”修改为“……然后将称量好的聚酰亚胺混合搅拌,直接插入片层使其剥离……”,克服笔误,使权利要求更加清楚。

申请人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进行主动修改,请审查员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本申请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如有问题,望及时联系申请人,给予再次答复的机会,联系电话:13551134124

请审查员继续审查。

致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