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首先非常感谢闫妍老师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现陈述如下:

审查员在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实现,附图中也缺少实施该设想的具体产品结构,使得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认为在本技术方案中,搅拌轴的底端是通过轴承与搅拌箱的底部连接,通过电机带动搅拌轴转动,从而带动搅拌叶旋转,同时在内部惯性力的作用下,使搅拌箱通过传动杆和滑轮的作用在加工箱的内部转动,通过两者转动的相互配合,提高搅拌质量;

在本技术方案中,搅拌箱顶端的两个入料管是贯穿加工箱顶端的,且在加工箱的顶端设置有用于容纳入料管的环形槽体,使搅拌箱在转动过程中,入料管可在该环形槽体中移动。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书的说明书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其技术手段是清楚的,根据本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是可以实现的,此外本申请附图也不缺少实施本专利的具体产品结构,因此本说明书及附图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