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您好!
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2020年02月14日发出的关于申请号为201810521823.7、发明名称为《一种基于图像的道路团雾检测方法》发明专利申请的第1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
首先感谢审查员老师对本申请所付出的审查劳动。申请人对审查员老师针对本申请的第1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针对审查意见有关本申请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申请人进行以下意见陈述:
1、在图像识别领域,H代表色调,S代表饱和度,V代表明度,因此S分量代表饱和度分量,申请人将权利要求中涉及的“S分量”修改为“饱和度分量”。
2、符号代表的是任意符;M在这里的意义其实是在寻找非大雾情况下图像饱和度直方图里的“双峰特性”,M代表一个阈值,在实际应用中是固定的,该值是经过大量实验确定的,太小的M检测到的基本是噪声而不是峰,太大则检测不到峰。
3、直方图排序是为了从大到小选取候选P(s)值,然后在原始的未经排列的直方图中去搜索,所有的直方图均指“原始的未经排列的直方图”,申请人将步骤5中的“直方图”修改为“未经排列的直方图”。
感谢审查员老师的辛勤工作,如审查员老师持有不同意见,敬请联系申请人,申请人将尽力配合审查员的工作。另外,如审查员不接受本次意见陈述的内容还请审查员给予再次修改的机会。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