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感谢审查员对完善本申请做出的辛勤审查,申请人和代理人阅读了您对本申请做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后,现对审查意见中审查员提及的“缺陷”做如下阐明,以便审查员老师对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了解并继续审查。
在审查意见中,审查员老师提及,固定夹固定林麝腿……弧形固定夹对林麝腿部限制大,容易扭伤林麝腿无法实现灵活固定……在采香过程中腹部扭动容易受伤等,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
传统的人工方式对林麝进行保定采香,如果不通过保定台保定,通过人工方式保定,至少需要三人配合,一头成年雄性林麝体长0.7~0.9米、体重8~10千克,其中一人固定住林麝的头部和前肢,一人固定住林麝的后肢,一人对林麝的鼠蹊部进行麝香采集,整个过程需要持续15-30分钟左右,且整个过程需要三人协同配合,如果采麝前对林麝进行麻醉,林麝一般没有应激反应;如果采麝前不对林麝进行麻醉,同时因为人数进一步刺激林麝,林麝易受到惊吓,则林麝有可能出现应激反应进而踢伤采香人员。但无论如何采用传统人工保定的方式采香,都会造成人力资源浪费。
而本申请提出的技术问题正是传统的人工方式易使林麝易受到惊吓,反抗厉害,应激严重,林麝因为应激挣扎可能造成受伤,为了有效地减少林麝应激反应,节约人力资源、保障采香人员安全且符合动物福利规定,提出本申请的技术方案。
通过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在对林麝采集麝香前,首先,一般会先对林麝进行麻醉,然后将林麝放置在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的保定台上保定,对林麝四肢和头部进行固定。因为对林麝施加了麻醉同时因为在保定台的台面上设置有软垫,在采香过程中林麝一般不会发生扭动,即使扭动也不会出现受伤情况。第二,由于在台面的两侧分别设置有滑槽,所述调节器在滑槽上左右滑动,进而使固定夹可以进行滑动活动,因此在对林麝四肢保定时,并不是生拉硬扯,而是根据林麝的体型对固定夹进行合理位置的调节后的保定;第三,之所以固定夹采用弧形设计而不是其它有棱角的形状,也主要是考虑到弧形能更好的贴合林麝的腿部,增加林麝四肢的舒适性。同时林麝也不是审查员老师想象的那么脆弱,只要固定保定就一定会受伤。由于保定台对林麝四肢和头部进行有效的保定后,可以大大提高采香效率,节约时间,尽量减少对林麝的伤害,同时可以有效节约人力资源,能够实现本申请的技术效果。
相信申请人和代理人上述的阐述已经进一步解释清楚了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解决了本申请提出的技术问题,实现了相应的技术效果,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请审查员老师对本申请继续审查,以期尽早获得专利为盼;如有问题请给予申请人再次答复的机会,或者致电申请人17748496989,申请人定将配合修改完善。最后再次对审查员老师的审查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