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首先非常感谢审查员老师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现将原申请文件陈述如下:
审查员老师在审查意见中提出“液体会通过凸起圈的进口或出口从上而下流……”相关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无法实现的,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首先根据说明书记载“凸起圈14内设有分止回阀二13,分止回阀二13的进口朝下,出口朝上”可知,凸起圈内用于多余气体排出的结构是止回阀结构,是用于排出在搅拌中产生的多余气体;同时说明书记载了“混合有无菌空气的酵母菌种液在气压以及离心力的作用下,从各分止回阀一5甩出,并与待分解物质混合,待搅拌轴3停止转动后,各酵母菌培养基板10上均会堆积一部分酵母菌种液”,即在静止状态下,基板上的液体是不会通过分止回阀二13从上而下流的,止回阀是指启闭件为圆形阀瓣并靠自身重量及介质压力产生动作来阻断介质倒流的一种阀门。属自动阀类,又称逆止阀、单向阀、回流阀或隔离阀,因为分止回阀二13的进口朝下,出口朝上,所以液体是不能通过止回阀从上而下流。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人认为本申请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