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根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现将原申请文件陈述如下:
审查员在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该装置仅设置了板体等,其如何实现“钻”,进而实现勘探,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不清楚的,而且,本申请为一种深部矿体勘探装置,本领域技术人员不清楚其如何实现深部勘探;另外,说明书背景技术中并未说明现有的勘探装置如何不便于对架体进行定位、如何不便于调节安置板体的高度以及如何不便于对安置板体表面安装的勘探元件进行防护,而且,现有的勘探装置已较为成熟,本领域技术人员不清楚其技术问题从何得出,也不清楚其相对于现有技术做了哪些改进,并如何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实现,附图中也缺少实施该设想的具体产品结构,使得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认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土壤地球化学在深部矿体勘探装置的主要作用是对地球上的矿产资源进行勘探,当需要对当前环境进行勘探时,相关工作人员可借助外部钻孔设备先行对此环境的地面位置进行钻孔处理,再而借助该勘探设备对其进行勘探处理,采用此种方式进行勘探,分工明确,且分别借助两种专用器械能够精准钻孔与勘探处理,进而满足人们的需求;另者,通过将安置板体10校准于已钻孔完毕的待勘探孔洞上方,再而通过手动旋转手轮12,使其由连动杆5带动齿盘6进行旋转,因齿盘6与齿条3相互啮合,使得齿盘6带动齿条3位于动力箱体2的内部向下移动,进而使得齿条3带动安置板体10同步向下移动,并使得安置板体10下移至待勘探孔洞的内部,此时操作控制面板11依次控制照射灯16与微型摄像头15,使照射灯16对此孔洞部位进行照射处理,并由微型摄像头15对孔洞内部进行摄像处理,进而可得出孔洞内部状况并由控制面板11进行分析并显示处理,以便完成勘探处理;再者,现有勘探装置大多只是放置于待勘探地面之上,并无相应的固定性能,进而导致其易因外界因素产生滑移等现象,难以确保其稳定性,且现有勘探装置的安置板部位大多为固定长度的,只能对指定深度的地面孔洞进行勘探,难以对不同深度的地面孔洞进行勘探,因不同深度的勘探数据皆为不同,进而对不同深度的地面孔洞内部进行勘探可提高其勘探数据的精准性,确保其勘探效果,而且现有勘探装置的照射灯与微型摄像头部位并无相应防护性能,因其两者为主要勘探元件,且因其深入地面的内部易与石块等物质产生摩擦,进而产生损坏的现象,因而需对其进行防护处理,降低其产生损坏的现象,以确保其能够正常对地面孔洞的内部进行勘探处理。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书的说明书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其技术手段是清楚的,根据本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是可以实现的,此外本申请附图也不缺少实施本专利的具体产品结构,因此本说明书及附图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