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05月07日发出的关于《一种装配式桥梁预制构件生产方法及工业化生产线》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做出的。申请人首先感谢审查员对完善本专利申请所作的辛勤劳动,申请人仔细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并做出以下修改和意见陈述。
一、修改说明:
1、删除权利要求1-2中,把原权利要求3作为新权利要求1;
2、删除原权利要求3中“如此,进一步的提高了合模和脱模效率,也可以进一步减少施工人员配置,同时也大幅降低了施工人员的劳动强度”技术效果描述性语句。
3、相应调整权利要求的番号和引用关系。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
一种装配式桥梁预制构件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
包括下述步骤:
步骤一、生产线布置:在施工场地上铺设浇筑线,所述浇筑线包括第一轨道、与预制构件侧壁相配合的侧模组件、以及可移动的设置在所述第一轨道上的行走车,在所述行走车上设置有与预制构件底部形状相配合的底模,
所述第一轨道沿长度方向划分为钢筋骨架置入区和合模浇筑区,
所述侧模组件设置在所述合模浇筑区对应的施工场地上;
步骤二、钢筋骨架吊装:将预制构件的钢筋骨架放置在所述底模上;
步骤三、合模:待钢筋骨架放置在所述底模上之后,先驱动所述行走车至所述合模浇筑区,并使所述侧模组件与所述底模相配合,形成预制件浇筑模具;
步骤四、混凝土浇筑:在步骤三形成的浇筑模具内浇筑混凝土,形成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浇筑件;
步骤五、脱模:待步骤四浇筑的混凝土硬化后,使所述侧模组件与所述混凝土脱离;在所述钢筋骨架置入区背离所述合模浇筑区一侧的施工场地上还设置有钢筋骨架绑扎区,在所述步骤二中,先在钢筋骨架绑扎区内绑扎预制构件的钢筋骨架,然后将钢筋骨架吊装至所述底模上所述侧模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次侧模和第二侧模,所述第一侧模位于所述第一轨道沿长度方向的一侧,所述第二侧模位于所述第一轨道沿长度方向的另一侧,
所述侧模组件还包括驱动组件,所述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第一侧模和第二侧模,使所述第一侧模和第二侧模在浇筑状态和脱模状态之间移动,
在所述步骤三中,当所述行走车至所述合模浇筑区,通过驱动组件,驱动所述第一侧模和第二侧模至浇筑状态,使第一侧模的内壁和第二侧模的内壁与所述底模的上侧面相拼接,在所述底模上方形成与预制构件外壁相适配的浇筑腔,然后再进行所述步骤四的混凝土浇筑工序;
在步骤五中,通过所述驱动组件驱动所述第一侧模和第二侧模,使第一侧模、第二侧模与预制构件脱离,实现脱模,通过驱动装置来驱动第一侧模和第二侧模,实现合模与脱模。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请参见权利要求书替换页,本次修改内容,清楚完整的记载于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意见陈述: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预制装配式地铁车站预制构件施工方法,要解决的的技术问题是传统施工工艺制造地铁车站大型预制构件速度慢,精度差,其目的是在满足构件设计精度要求的同时提供一种能实现一天1.5环的生产速度的高生产效率的预制装配式地铁车站预制构件施工方法。
本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对于桥梁这些大型或者超大型预制件而言,尺寸巨大,所涉及的钢筋骨架、浇筑模具等也都具有较大的尺寸和重量,在进行钢筋骨架安装、模具装配、模具拆除、以及模具转移时都需要配合大型的起吊装置,一方面在预制件的周围需要空出大量区域供施工人员施工和布置吊装设备,所以常常因为施工场地的限制,而不能在同一施工场地上同时进行多个预制件的预制工作,预制工作效率较低;另一方面,频繁的进行大尺寸和重型构件的起吊工作,不仅给施工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工作强度,也给预制工作带来了较大的施工风险。由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能够适用于大型预制件的预制工作,并在预制件预制工作中,能够大幅提高预制生产效率,降低施工成本以及降低施工人员劳动强度和施工风险的预制件预制方法。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至少具有以下区别技术特征:
1)生产线布置:在施工场地上铺设浇筑线,所述浇筑线包括第一轨道、与预制构件侧壁相配合的侧模组件、以及可移动的设置在所述第一轨道上的行走车,在所述行走车上设置有与预制构件底部形状相配合的底模,所述第一轨道沿长度方向划分为钢筋骨架置入区和合模浇筑区,所述侧模组件设置在所述合模浇筑区对应的施工场地上;
2)合模:待钢筋骨架放置在所述底模上之后,先驱动所述行走车至所述合模浇筑区,并使所述侧模组件与所述底模相配合,形成预制件浇筑模具;
3)在所述钢筋骨架置入区背离所述合模浇筑区一侧的施工场地上还设置有钢筋骨架绑扎区;
4)在钢筋骨架绑扎区内绑扎预制构件的钢筋骨架,然后将钢筋骨架吊装至所述底模上所述侧模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次侧模和第二侧模,所述第一侧模位于所述第一轨道沿长度方向的一侧,所述第二侧模位于所述第一轨道沿长度方向的另一侧;
5)所述侧模组件还包括驱动组件,所述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第一侧模和第二侧模,使所述第一侧模和第二侧模在浇筑状态和脱模状态之间移动;
6)在步骤三中当所述行走车至所述合模浇筑区,通过驱动组件,驱动所述第一侧模和第二侧模至浇筑状态,使第一侧模的内壁和第二侧模的内壁与所述底模的上侧面相拼接,在所述底模上方形成与预制构件外壁相适配的浇筑腔,然后再进行所述步骤四的混凝土浇筑工序;
7)在步骤五中,通过所述驱动组件驱动所述第一侧模和第二侧模,使第一侧模、第二侧模与预制构件脱离,实现脱模,通过驱动装置来驱动第一侧模和第二侧模,实现合模与脱模。
基于本申请新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新的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预制构件及与之配合的底模和侧模的装配式桥梁预制构件生产方法。
进一步的,采用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可以实现的技术效果是:
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预制构件选取与之配合的底模和侧模,将底膜和侧模按照步骤一进行布置,在进行大型预制构件预制工作时,通过设置浇筑线,由行走车运载底模和预制构件的钢筋骨架至合模浇筑区,在合模浇筑区中,进行底模和侧模的组拼,形成浇筑模具,再进行预制构件混凝土的浇筑、振捣、收面等工作,待混凝土硬化后,移动侧模使侧模与混凝土脱离,即形成预制构件,当预制构件移走后,行走车返回初始位置,即可进行下一次的预制工序。
采用本申请的上述方案,首先是预制过程中能够实现台座基础和浇筑模具的共用,大幅预制构件降低生产成本,而且流水线作业,对于大数量的预制构件生产时,相较于传统方式而言,能够大幅缩小施工场地面积;而且,也大幅减少了施工现场模具拆装搬移的吊装工作,一方面是大幅节约的了施工设备,提高施工效率。
可以大幅降低了施工成本,而且也能够大幅减少人员配置,大幅降低施工人员的劳动强度。另一方面,也大幅降低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再进一步,在本申请的施工方案中,在同一轨道上还可以设置多个小车,在各个小车上进行不同的施工步骤,然后通过起吊装置将已完成预制工作的小车吊运至初始位置,如此实现对大型预制构件的流水线作业,极大的提高了预制构件的预制工作效率。
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且无法实现本专利申请的技术效果。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预制小箱梁的制作方法,进一步公开了在合模和脱模的过程中,外模板实现了全液压动作,内模实现了半自动化,既方便了模板的快速脱模与合模,也减少了工人在梁体内小空间操作的强度,降低了在高温下工作的安全隐患。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公路预制箱梁新型集约化施工工艺,对比文件2及对比文件3均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因此无法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运用到对比文件1中形成本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且具备比对比文件1更优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显著的进步,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发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8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具备创造性,因此权利要求2-8也具备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8与对比文件1、2、3并结合公知常识相比,是采用不同的方案,依据不同的技术特征进行的发明,且技术效果也有本质的进步。对比文件1-3及公知常识的结合不足以对本申请的方案构成显而易见的启示,也不能获得本申请的技术效果,本专利申请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征和显著的技术进步,具备了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
如果审查员在后续审查过程中认为本申请还存在其他缺陷,请给发明人提供修改和陈述意见的机会,也可电话联系17748496989;发明人将尽力配合审查员的工作,谢谢审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