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现将原申请文件陈述如下:
审查员在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实现,附图中也缺少实施该设想的具体产品结构,使得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认为,在本技术方案中,螺纹杆的前端连接有定位环,该定位环呈扇形结构,可对下杆体的侧壁进行包覆,同时内部设置有防滑结构,用于增加与下杆体之间的摩擦力,从而实现其定位的功能,当通过旋转螺纹杆使定位环紧贴下杆体时,可对下杆体的一侧进行抵紧;同时,由于下杆体的顶部设置有限位块,限位块的侧壁与上杆体的内壁紧密接触,在定位环的挤压下限位块抵紧在下杆体外壁与上杆体内壁之间,从而可配合定位环实现对下杆体的抵紧限位,防止上杆体与下杆体之间进行相对移动。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书的说明书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其技术手段是清楚的,根据本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是可以实现的,此外本申请附图也不缺少实施本专利的具体产品结构,因此本说明书及附图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刘峰丽老师认真细致的审查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