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感谢您对本案耐心细致的工作!

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申请号为2019108322260发明名称为一种适用于长线匹配法生产装配式下穿隧道框架的模具及预制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申请人仔细阅读了您对本申请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陈述意见如下:

 

一、关于权利要求书的修改

1、将原权利要求23689中的技术特征并入原权利要求1中,成为新的权利要求1

2、删除原权利要求2346789,并相应修改了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引用关系。

综上所述,是根据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且上述修改均依据原始公开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进行的,该修改并没有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因此满足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以及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关于审查员提出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问题

1、申请人在仔细阅读对比文件1后,认为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理由如下:

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相比,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至少具备以下区别技术特征:

1,所述框架节段为包括左室内壁和右室内壁的M形框架;

2每一个所述内模组件都包括与所述左室内壁相适配的左室内模组件和与所述右室内壁相适配的右室内模组件;

3)每一个所述底模组件都包括与M行框架两侧墙体下端相适配的边底模组件和与中间墙体下端相适配的中底模组件;

4)所述轨道沿长度方向划分为三个工作区,在每个工作区还设置有两个底模组件,在其中一个所述工作区内还设置有一个端模组件和一个侧模组件;

5)三个工作区沿轨道的长度方向进行依次编号形成:第一工作区、第二工作区和第三工作区;

6)所述模具的预制方法包括依次设置的下述步骤:

步骤1、第一工作区首块框架节段预制:在第一工作区装配底模组件、侧模组件、端模组件和内模组件,形成与第一工作区首块框架节段形状相一致的浇筑腔,在该浇筑腔内安装预埋构件后进行混凝土浇筑;

步骤2、第二工作区首块框架节段预制:在步骤1的框架节段硬化后,拆除端模组件和侧模组件,起吊至第二工作区与第二工作区的内模组件和底模组件进行装配,形成与第二工作区首块框架节段形状相一致的浇筑腔,在该浇筑腔内安装预埋构件后进行混凝土浇筑;

步骤3、第三工作区首块框架节段预制:在步骤2的框架节段硬化后,拆除端模组件和侧模组件,起吊至第三工作区与第三工作区的内模组件和底模组件进行装配,形成与第三工作区首块框架节段形状相一致的浇筑腔,在该浇筑腔内安装预埋构件后进行混凝土浇筑;

步骤4、第一工作区第二块框架节段预制:将第一工作区移出首块框架节段,并与第一工作区上的另一个底模组件相配合,对第一工作区首块框架节段进行养护,在步骤3的首块框架节段硬化后,拆除端模组件和侧模组件,起吊至第一工作区与第一工作区的内模组件和底模组件进行装配,形成与第一工作区第二块框架节段形状相一致的浇筑腔,在该浇筑腔内安装预埋构件后进行混凝土浇筑;

步骤5、第二工作区第二块框架节段预制:将第二工作区移出首块框架节段,并与第二工作区上的另一个底模组件相配合,对第二工作区的首块框架节段进行养护,在步骤4的第一工作区的第二块框架节段硬化后,拆除端模组件和侧模组件,起吊至第二工作区与第二工作区的内模组件和底模组件进行装配,形成与第二工作区第二块框架节段形状相一致的浇筑腔,在该浇筑腔内安装预埋构件后进行混凝土浇筑;

步骤6、第三工作区第二块框架节段预制:将第三工作区移出首块框架节段,并与第三工作区上的另一个底模组件相配合,对第三工作区的首块框架节段进行养护,在步骤5的第二工作区的第二块框架节段硬化后,拆除端模组件和侧模组件,起吊至第三工作区与第三工作区的内模组件和底模组件进行装配,形成与第三工作区第二块框架节段形状相一致的浇筑腔,在该浇筑腔内安装预埋构件后进行混凝土浇筑;

步骤7、第一工作区第三块框架节段预制:将第一工作区的首块框架节段起吊至存放场地存放,并将首块框架节段对应的底模起吊至第一工作区后方,将第一工作区第二框框架节段通过底模的第二行走组件移动至首块框架节段的位置,在步骤6的第三工作区的第二块框架节段硬化后,拆除端模组件和侧模组件,起吊至第一工作区与第一工作区的内模组件和底模组件进行装配,形成与第一工作区第三块框架节段形状相一致的浇筑腔,在该浇筑腔内安装预埋构件后进行混凝土浇筑;

步骤8、第二工作区第三块框架节段预制:步骤7第一工作区第三块框架节段硬化后,将侧模组件和端模组件起吊至第二工作区,在第二工作区中安装第一工作区的操作方式进行第二工作区第三块框架节段的预制;

步骤9、第三工作区第三块框架节段预制:步骤7第二工作区第三块框架节段硬化后,将侧模组件和端模组件起吊至第三工作区,在第三工作区中按照第二工作区的操作方式进行第三工作区第三块框架节段的预制;

步骤10、重复步骤789,逐个预制第一工作区、第二工作区和第三工作区的第四至第X个框架节段。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对比文件1中所实现的技术方案,其实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完全不同,对比文件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对于制造隧道沉管的浇筑较多采用人工操作,没有采用自动生产的设备,尤其对于大体积的隧道沉管整体浇注而言,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生产成本高、工作效率低、浇筑产品的质量难以保证等技术问题。对比文件1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液压驱动的用于大体积隧道沉管的整体浇注的模板系统,使用液压驱动系统分别驱动底模、侧模、内模,在浇筑过程中控制模具,移动脱模和复位。提高了生产效率,提高沉管的制造精度。具体请参阅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04-0020段的内容。

申请人在仔细阅读对比文件1后完全没有找到任何有关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1相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本申请相较于传统组拼和拆除方式而言,更加方便快捷,也降低了传统吊运方式存在的施工风险等不足,在一个框架节段施工完毕后,由第一行走组件运载至下一框架节段浇筑位置,这样的方式,避免了内模组件因吊装而导致内模组件变形的风险,所以相对于传统施工方式而言,降低了对内模组件的强度和刚度要求,进而降低了模具成本,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各个组件的组拼和拆除难度,进一步方便了施工的同时,也利用提高框架节段的预制精度。在保证高精度组装的同时,也方便脱模工序,同时还提高了固定端模位置稳定性。显然,对比文件1不具备上述技术效果,与对比文件1相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显著的技术效果。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较于现有技术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申请人仔细阅读了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同向同步长线流水作业节段梁制作装置及制备方法,针对目前节段梁的生产工艺主要为短线法,采用短线法施工工艺对模具、台座、定位等工序的精度要求高,作业连贯性差,且模具和构件周转不方便,工期长效率低,容易出现窝工的技术问题,提出了一种同向同步长线流水作业节段梁制作装置及制备方法,能够实现可有效保证前后两片梁的准确啮合,梁体线形顺畅自然的技术效果。

对比文件2具体公开了一种同向同步长线流水作业节段梁制作装置,该装置包括端模、底模、侧模、内模、滑移支架和移模小车,所述底模和侧模之间通过拉杆连接,所述侧模通过螺旋支撑与移模小车相连,所述内模固定在滑移支架上,所述端模包括固定端模和活动端模,在所述固定端模上设有端模护栏和工作平台,所述固定端模上设有剪力键,所述侧模的顶端部依次设有挡模板和步行板,在所述步行板上设有侧模护栏,所述内模包括内模支架,撑杆、顶模、上动模和下动模,所述上动模、下动模分别通过撑杆与内模支架相连。

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一种同向同步长线流水作业节段梁制作装置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1,将三个端模,两个内模,两套侧模和一个底模组成一条生产线,底模两侧布设有轨道,将三个端模分别放置在生产线的右端,中部和左端,在所述右端的端模和中部的端模之间放置一套侧模和一个内模完成第一套生产模具的合模,所述侧模采用螺旋支撑进行侧向支撑,通过拉杆加固侧模与底模之间的固定,使侧模与底模紧密贴合不发生侧向移动,将内模放置在内模支架上,在所述内模下方设有滚轮使内模架立在底模两侧的轨道上,所述内模的右端面与右端的端模上的剪力键相结合、内模的左端面与中部的端模上的剪力键相结合,组成第一跨梁生产装置;步骤2采用混凝土自底模开始第一跨梁中第一片梁的浇筑,待底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再进行一侧腹板混凝土浇筑,然后再进行另一侧腹板混凝土浇筑,最后进行梁体顶板和翼缘板混凝土浇筑,完成第一跨梁中第一片梁的浇筑;步骤3,将中部的端模和与之相配合的内模沿着轨道向左水平移动,直至内模的右端面与第一跨梁中第一片梁的左侧相平齐,然后按照步骤2依次进行第一跨梁中第二片梁、第三片梁的浇筑,同时,将第一跨梁中梁体强度满足起吊的梁体调离生产线;步骤4,当至少完成第一跨梁中第三片梁的浇筑时,开始组装第二套生产模具,将中部的端模、另一套侧模和左端的端模按照步骤1将第二套生产模具合模,在第二套生产模具中继续进行第一跨梁中第四片梁至第十片梁的浇筑,同时,将第一套生产模具合模完,在第一套生产模具中按照步骤2开始第二跨梁中第一片梁(13)的浇筑;步骤5,依次将第一跨梁中梁体强度满足起吊的梁体调离生产线,依次中部的端模和与之相配合的内模沿着轨道向左水平移动,完成第二跨梁中第二片梁、第三片梁的浇筑,当至少完成第二跨梁中第三片梁的浇筑时,将第二跨梁中梁体强度满足起吊的梁体调离生产线,并同时完成第一跨梁中梁体的浇筑,然后开始第三跨梁的浇筑并同时继续第二跨梁的浇筑,并依此循环完成第三跨梁至生产结束。

与现有技术相比,对比文件2能实现的有益效果是使得两个跨梁在同一条生产线上同时进行梁体的浇筑,一个跨梁可在一条生产线上进行,可有效保证梁的连续性,确保预留的张拉孔道的位置不发生错开,解决了剪力键对不上等问题。同时,该工艺方法还可实现多点施工,提高模台利用率。

通过对比文件2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比较,对比文件2中也并没有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6),对比文件2与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是不同的两个工艺方法,显然对比文件2也无法给出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运用到对比文件1中的任何技术教导。

与对比文件2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综上可见,对比文件1与对比文件2都没有公开上述的区别技术特征(1)至(6),同时也没有给出可以应用前述区别技术特征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另外,在本次审查意见中,也没有提供更多的公知常识性文件。在本申请之前,这种现状一直没有改变,所属领域技术人员也没有想到相同或相似的技术方案来解决该技术问题,因此现有技术并不存在采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解决前述技术问题的启示。

同时,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确实能够实现在进行框架节段预制过程中,能够合理利用各框架节段的养护时间,进而大幅提高了框架节段的预制效率,而且,端模组件和侧模组件在各个工作区之间周转,也大幅降低了模具在制作成本,而且,内模组件等构件不需要吊运操作,一方面是提高了模具组装效率,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对模具强度和刚度的要求,进而进一步的降低了模具制作成本的技术效果。

综上,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较于现有技术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2、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本申请的权利要求2-3也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相信,经过上述论述,应该克服了审查员指出的缺陷,请审查员在上述陈述的基础上继续审查,早日批准本申请为发明专利。如果审查员认为本申请中仍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之处,恳请审查员再给予申请人一次修改以及意见陈述的机会。非常感谢您辛勤的劳动!

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13551134124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