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械加工设备废屑回收装置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飞机零部件维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机械加工设备废屑回收装置。

背景技术

在航空器加工领域,由于加工的精密度要求较高,在生产的过程中由于成品的要求严格,会耗费大量的耗材,此时就需要用到回收装置对废屑进行回收,方便耗材的二次回收利用,提高使用耗材的利用率,但是现有的废屑回收装置在使用的过程中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缺陷,具体问题如下所述:

1、现有的废屑回收装置,装置不方便将碾碎之后的碎屑挤压成块,不方便将碾碎之后的原料进行收集

2、现有的废屑回收装置,碾碎箱过高便无法保证碾碎箱搬运过程中放置的平稳性

3现有的废屑回收装置,该装置没有利用一个动力带动碾碎齿转动,装置的使用会比较浪费动力,削弱装置的实用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机械加工设备废屑回收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装置不方便将碾碎之后的碎屑挤压成块,不方便将碾碎之后的原料进行收集,碾碎箱过高便无法保证碾碎箱搬运过程中放置的平稳性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机械加工设备废屑回收装置,包括碾碎箱、挡板、上连接杆、气缸和动力齿轮,所述碾碎箱顶部的中间位置设置有入料口,碾碎箱外部一侧的顶端设置有控制门板,碾碎箱内部两侧的中间位置皆设置有挡板,且挡板下方的碾碎箱内部设置有挤压腔室,所述碾碎箱内部的顶端设置有动力齿轮,且动力齿轮的底端设置有碾碎齿,所述碾碎箱内部一侧的底端贯穿设置有推动杆,且推动杆贯穿碾碎箱外侧的一端连接有气缸,所述碾碎箱外侧底端的四个拐角位置皆设置有连接套杆,连接套杆内侧的中心位置旋转设置有支撑杆,支撑杆的底端设置有上连接杆,且上连接杆的底端设置有下连接杆。

优选的,所述挤压腔室为中空结构,挤压腔室一侧的碾碎箱侧壁上设置有第二旋转轴,第二旋转轴的底端连接有固定塞,且固定塞一侧的中间位置设置有下压板,利用气缸带动推动杆的一端在挤压腔室的内部移动,将碾碎的碎屑在挤压腔室内部一侧推动,实现在挤压腔室的一侧碾压成块,最后通过第二旋转轴带动固定塞和下压板拨动,从而可以将挤压腔室内部成块的碾碎原料取出。

优选的,所述上连接杆一侧的顶端设置有第一联动杆,第一联动杆底部的一端设置有滑动槽,且滑动槽的底端与上连接杆的一侧连接,利用气缸带动推动杆的一端在挤压腔室的内部移动,将碾碎的碎屑在挤压腔室内部一侧推动,实现在挤压腔室的一侧碾压成块,最后通过第二旋转轴带动固定塞和下压板拨动,从而可以将挤压腔室内部成块的碾碎原料取出。

优选的,所述上连接杆内侧的底端设置有微型旋转轴,且微型旋转轴的底端连接有旋转杆,旋转杆的底端与下连接杆一侧的顶端连接。

优选的,所述下连接杆一侧的底端设置有第一旋转轴,第一旋转轴的顶端连接有第二联动杆,且第二联动杆顶端横向设置有限位横杆。

优选的,所述碾碎齿设置有两个,其中一个碾碎齿顶端与动力齿轮的外侧连接,两个动力齿轮一侧的中心位置皆连接有支撑架,且支撑架的一端与碾碎箱的侧壁连接,装置在碾碎箱内部设置的动力齿轮一端连接有伺服电机,利用动力齿轮的转动带动两个碾碎齿进行转动,利用一个动力带动碾碎齿转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该种机械加工设备废屑回收装置,通过在挤压腔室为中空结构,挤压腔室一侧的碾碎箱侧壁上设置有第二旋转轴,第二旋转轴的底端连接有固定塞,且固定塞一侧的中间位置设置有下压板,该装置在使用的过程中,利用气缸带动推动杆的一端在挤压腔室的内部移动,将碾碎的碎屑在挤压腔室内部一侧推动,实现在挤压腔室的一侧碾压成块,最后通过第二旋转轴带动固定塞和下压板拨动,从而可以将挤压腔室内部成块的碾碎原料取出,方便将碾碎之后的原料进行收集;

2)该种机械加工设备废屑回收装置,通过在上连接杆一侧的顶端设置有第一联动杆,第一联动杆底部的一端设置有滑动槽,且滑动槽的底端与上连接杆的一侧连接,所述上连接杆内侧的底端设置有微型旋转轴,且微型旋转轴的底端连接有旋转杆,旋转杆的底端与下连接杆一侧的顶端连接,该装置在使用的过程中,利用上连接杆一侧的第一联动杆通过在滑动槽内部滑动和微型旋转轴顶端的旋转杆相互配合可以将上连接杆的一侧折叠在下连接杆的一侧,在搬运的过程中可以将上连接杆与下连接杆折叠,完成装置收纳,并且碾碎箱的高度降低可以保证碾碎箱搬运过程中放置的平稳性;

3)该种机械加工设备废屑回收装置,通过在碾碎齿设置有两个,其中一个碾碎齿顶端与动力齿轮的外侧连接,两个动力齿轮一侧的中心位置皆连接有支撑架,且支撑架的一端与碾碎箱的侧壁连接,该装置在碾碎箱内部设置的动力齿轮一端连接有伺服电机,利用动力齿轮的转动带动两个碾碎齿进行转动,利用一个动力带动碾碎齿转动,可以为装置的使用节省动力,增强了装置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2为本实用新型的图1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3为本实用新型的图1B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4为本实用新型的上连接杆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碾碎箱;101、控制门板;102、入料口;2、挡板;201、挤压腔室;3、支撑杆;301、连接套杆;4、上连接杆;401、滑动槽;402、第一联动杆;403、微型旋转轴;404、旋转杆;5、下连接杆;501、第一旋转轴;502、第二联动杆;6、限位横杆;7、气缸;701、推动杆;8、动力齿轮;801、支撑架;802、碾碎齿;9、第二旋转轴;901、下压板;902、固定塞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机械加工设备废屑回收装置,包括碾碎箱1、挡板2、上连接杆4、气缸7和动力齿轮8,碾碎箱1顶部的中间位置设置有入料口102,碾碎箱1外部一侧的顶端设置有控制门板101,碾碎箱1内部两侧的中间位置皆设置有挡板2,且挡板2下方的碾碎箱1内部设置有挤压腔室201,挤压腔室201为中空结构,挤压腔室201一侧的碾碎箱1侧壁上设置有第二旋转轴9,第二旋转轴9的底端连接有固定塞902,且固定塞902一侧的中间位置设置有下压板901,利用气缸7带动推动杆701的一端在挤压腔室201的内部移动,将碾碎的碎屑在挤压腔室201内部一侧推动,实现在挤压腔室201的一侧碾压成块,最后通过第二旋转轴9带动固定塞902和下压板901拨动,从而可以将挤压腔室201内部成块的碾碎原料取出;

碾碎箱1内部的顶端设置有动力齿轮8,且动力齿轮8的底端设置有碾碎齿802,碾碎齿802设置有两个,其中一个碾碎齿802顶端与动力齿轮8的外侧连接,两个动力齿轮8一侧的中心位置皆连接有支撑架801,且支撑架801的一端与碾碎箱1的侧壁连接,该装置在碾碎箱1内部设置的动力齿轮8一端连接有伺服电机,利用动力齿轮8的转动带动两个碾碎齿802进行转动,利用一个动力带动碾碎齿802转动,可以为装置的使用节省动力;

碾碎箱1内部一侧的底端贯穿设置有推动杆701,且推动杆701贯穿碾碎箱1外侧的一端连接有气缸7,碾碎箱1外侧底端的四个拐角位置皆设置有连接套杆301,连接套杆301内侧的中心位置旋转设置有支撑杆3,支撑杆3的底端设置有上连接杆4,上连接杆4一侧的顶端设置有第一联动杆402,第一联动杆402底部的一端设置有滑动槽401,且滑动槽401的底端与上连接杆4的一侧连接,上连接杆4内侧的底端设置有微型旋转轴403,且微型旋转轴403的底端连接有旋转杆404,旋转杆404的底端与下连接杆5一侧的顶端连接,利用上连接杆4一侧的第一联动杆402通过在滑动槽401内部滑动和微型旋转轴403顶端的旋转杆404相互配合可以将上连接杆4的一侧折叠在下连接杆5的一侧,在搬运的过程中可以将上连接杆4与下连接杆5折叠,完成装置收纳,并且碾碎箱1的高度降低可以保证碾碎箱1搬运过程中放置的平稳性;

上连接杆4的底端设置有下连接杆5,下连接杆5一侧的底端设置有第一旋转轴501,第一旋转轴501的顶端连接有第二联动杆502,且第二联动杆502顶端横向设置有限位横杆6

工作原理:该装置在使用的时候,该装置在使用的时候,首先将废屑从碾碎箱1顶端的入料口102输入到碾碎箱1的内部,动力齿轮8一端连接有伺服电机,利用动力齿轮8的转动带动两个碾碎齿802进行转动,利用一个动力带动碾碎齿802转动,碾碎齿802在转动的时候可以将废屑碾碎,当碾碎的废屑进入到挤压腔室201的内部后,利用气缸7带动推动杆701的一端在挤压腔室201的内部移动,将碾碎的碎屑在挤压腔室201内部一侧推动,实现在挤压腔室201的一侧碾压成块,最后通过第二旋转轴9带动固定塞902和下压板901拨动,从而可以将挤压腔室201内部成块的碾碎原料取出,该装置在碾碎箱1底端设置的上连接杆4和下连接杆5相互配合来对碾碎箱1底端的支撑力量进行折叠,利用上连接杆4一侧的第一联动杆402通过在滑动槽401内部滑动和微型旋转轴403顶端的旋转杆404相互配合可以将上连接杆4的一侧折叠在下连接杆5的一侧,在搬运的过程中可以将上连接杆4与下连接杆5折叠,完成装置收纳,并且碾碎箱1的高度降低可以保证碾碎箱1搬运过程中放置的平稳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