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液体速凝剂生产装置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速凝剂生产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液体速凝剂生产装置。
背景技术
液体速凝剂是采用无机盐与有机高分子材料合成的新一代高效多功能速凝剂。适用于喷射型混凝土施工,水下混凝土及堵漏抢险工程等。其生产过程中需要多种原料与水进行混合反应。现在混合反应多采用加热搅拌罐反应,如中国申请专利CN201621284463.6,其在搅拌罐中内置常规搅拌桨,但罐中各处的搅拌力度不一样,物料混合不均匀。此外,中国申请专利CN201920971483.8也提供了一种液体速凝剂生产装置,其采用环管作为反应器,通过轴流泵使得混合物不断快速循环混合反应,由于管道小、流速快、湍动程度高,所以混合很均匀,但是其混合物在管道中流速有一定要求,流速低、湍动低,混合也不均匀,然而流速高势必要求减低管径、增加管道长度,这样轴流泵能耗就很大、而且磨损严重,不经济,影响其推广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液体速凝剂生产装置。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液体速凝剂生产装置,包括反应罐、搅拌桨、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用于驱动搅拌桨旋转,搅拌桨位于反应罐内;所述搅拌桨包括浆叶A和桨叶B,其中桨叶B位于桨叶A与所述反应罐之间,浆叶A与浆叶B中至少一个为轴向流搅拌桨,用于推动液体轴向流动。
根据本实用新型锚具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浆叶A为轴向流搅拌桨。
根据本实用新型锚具的一个进一步的实施方式,所述桨叶A为螺杆式搅拌桨,所述搅拌桨B为框式搅拌桨。
根据本实用新型锚具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浆叶A与桨叶B之间设置有中心筒,中心筒为空心管,用于物理隔离桨叶A与桨叶B之间的流体,避免两桨叶之间液体窜流影响混合效果。
根据本实用新型锚具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反应罐为夹套罐,夹套中通入蒸汽为罐内液体加热。
根据本实用新型锚具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驱动机构为电机。
根据本实用新型锚具的一个进一步的实施方式,所述驱动机构为变频电机。
根据本实用新型锚具的一个进一步的实施方式,所述反应罐底部封头为锥形封头。
本实用新型其中一个实施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反应罐中设置的搅拌桨包括两个浆叶,其中至少一个浆叶为轴向流搅拌桨,使得流体会轴向流动、在反应罐中上下循环;同时两个桨叶呈内、外双层布置,对上下循环流动的流体进行进一步搅拌扰动,使得混合更加均匀。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反应罐结构示意图;
图中,1、反应罐;2、中心筒;3、搅拌桨;4、变频电机;
101、筒体段;102、底部封头;103、夹套;301、浆叶A;302、桨叶B;
1021、出料口;1031、蒸汽进料管;1032、凝结水出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的详细说明。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方式。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可以不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实施例
请参照图1,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一种液体速凝剂生产装置,包括反应罐1、中心筒2、搅拌桨3、变频电机4。所述中心筒1竖直设置于反应罐1中,其底部通过多条钢筋(图中未示图)支撑固定于反应罐1中。所述搅拌桨3的转轴与变频电机4连接,变频电机4用于驱动搅拌桨3旋转搅拌。所述搅拌桨3包括桨叶A 301和桨叶B 302。搅拌桨A
301为螺杆式搅拌桨、位于中心管2内,用于推动流体在中心管2内轴向流动,当然也会带动中心管2与反应罐1之间的环形空腔中的流体轴向流动;搅拌桨B为框式搅拌桨、位于中心管1与反应罐2之间的空腔中,用于对该区域的流体进行搅拌。本装置反应罐中的流体即存在轴向流动,又有径向搅拌、流动,流动路径曲折,混合均匀度好。
请参考图2,图2是反应罐结构示意图。反应罐1包括圆形的筒体段101和底部封头102,底部封头102为锥形且其底部设有出料口1021。反应罐1外壁设置有夹套103,夹套103中通入蒸汽对反应罐1内液体加热。具体而言,位于筒体段的夹套103连接有蒸汽进料管1031,位于底部封头102上的夹套103连接有凝结水出管1032,凝结水出水管1032上设置有疏水器。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指出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