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06月18日发出的关于《岩石常规三轴试验试件密封装置及其使用方法》的第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对于审查员的意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并做出以下修改和意见陈述。
一、将权利要求2和3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并入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删除原权利要求2和3,并适应性修改权利要求番号。
以上修改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
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1相比,至少具有以下区别技术特征:
1)、包括上垫块、下垫块和热缩管,在上垫块上设有上密封凹槽,在下垫块上设有下密封凹槽;
2)、在上密封凹槽内安装有外端凸出上密封凹槽的上密封装置,在下密封凹槽内安装有外端凸出下密封凹槽的下密封装置;
3)、在上垫块和下垫块上安装有上端位于上密封装置上方而下端位于下密封装置下方的热缩管,在热缩管的顶端与上垫块之间安装有能封住热缩管与上垫块之间空隙的上封口装置,在热缩管的底端与下垫块之间安装有能封住热缩管与下垫块之间空隙的下封口装置;
4)、上密封装置为上O型密封圈,下密封装置为下O型密封圈,上封口装置和下封口装置均为密封胶带;
5)、上封口装置与上密封装置之间的热缩管上固定安装有将热缩管与上垫块固定在一起的扎丝,下封口装置与下密封装置之间的热缩管上固定安装有将热缩管与下垫块固定在一起的扎丝;
6)、上垫块和下垫块之间的热缩管内固定有岩石试件。
7)、所述岩石常规三轴试验试件密封装置的使用方法,按照下述步骤进行:
步骤一:在上垫块和下垫块上将上密封装置和下密封装置安装好,在下垫块上放上岩石试件,再将上垫块置于岩石试件上;
步骤二:将热缩管套在上垫块、岩石试件和下垫块上,热缩管长度超过上密封装置和下密封装置的位置且不超出上垫块和下垫块;
步骤三:加热热缩管,使热缩管收缩,紧贴固定在上垫块、岩石试件和下垫块上;然后在热缩管上下两端口与上垫块和下垫块之间分别用密封胶带缠好;
步骤四:最后在下封口装置与下密封装置之间的热缩管上固定好扎丝,在上封口装置与上密封装置之间的热缩管上固定好扎丝后即可进行实验。
申请人和发明人坚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理由如下:
本发明解决的问题是现有岩石常规三轴试验试件存在密封结构密封不严、密封结构和方法操作复杂的问题。在技术方案上,为提高密封性,本发明申请从热缩管内侧、外侧和上下端口进行了全方位密封,同时确保了力学加载过程中O-型密封圈不滑动。
而对比文件1针对密封性问题所述的技术方案为“用电工胶带从下至上以螺旋缠绕方式将煤岩试件19 与下压头15、上压头12固定,使其超出试件上下端头20mm左右,将热缩套管13套于煤岩试件19上,用电吹风将热缩管13均匀吹紧使其与试件密实接触,用两个金属箍10分别紧紧箍住热缩管与上压头12压杆、下压头15的重合部分”。
而对比文件2公开的一种核磁共振高温高压岩石驱替系统,主要是对岩石进行驱替实验用来测量岩石的孔隙度等物理指标,并不能进行岩石力学性能测试,测试目的不同;由于没有力学加载,故一对岩心堵塞没有开设凹槽,以固定O-型密封圈。本发明申请是要实现在力学加载过程中的密封性能,如果没有在上下垫块上开设凹槽,以固定O-型密封圈,在力学加载过程中容易滑动,不能实现热缩管内部密封。因此简单将对比文件2的O-型密封圈,引入到对比文件1,并不能很好的解决本发明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不能实现很好的技术效果。
即,对比文件2其对于解决密封问题的技术方案为“在被夹岩心1外部为聚四氟乙烯热缩管2,一对岩心堵塞3,以及热缩管与岩心堵塞之间的O-型密封圈4”,结合对比文件1和2得出的技术方案为“用电工胶带从下至上以螺旋缠绕方式将试件与下压头、上压头固定,使其超出试件上下端头20mm左右,将热缩套管套于试件上,且在热缩管与下压头、上压头之间设有O-型密封圈,用电吹风将热缩套管均匀吹紧使其与试件密实接触,用两个金属箍分别紧紧箍住热缩管与上压头、下压头15的重合部分。”
显然,即使结合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形成的技术方案也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不同,且结合后的技术方案依旧存在电工胶带和O-型密封圈相互干涉、O-型密封圈易滑动,从而导致无法和热缩管相互配合达到密封效果好的问题;并且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热缩管与岩心堵塞之间的O-型密封圈,但没有公开岩心堵塞上设计有凹槽,没有凹槽,在安装和力学加载过程中容易产生滑动,进而导致密封不好。而本发明申请岩石常规三轴试验试件密封装置,通过安装方法进行的操作不仅安装方便、配合好,而且从三个方面保障了试件密封性能:(1)在热缩管内侧,本发明申请的上O型密封圈和下O型密封圈分别位于上密封凹槽和下密封凹槽中并凸出,提高了密封性且不易滑动;(2)在热缩管外侧,本发明采用扎丝能增强热缩管和上垫块、下垫块连接的稳定性以及密封作用;(3)在热缩管端口,本发明使用密封胶带缠绕在热缩管上下端口,进一步防止液压油从热缩管两端口渗入到岩石试件中。因此,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实现了热缩管内外和端口综合密封并且不易滑动的技术效果。本发明的权利要求1产生的技术效果是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结合在一起也是不具备的,新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及其结合相比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对比文件1与对比文件2等现有技术对本申请新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及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所产生的技术效果没有直接的启示或教导,因此,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和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有关创造性的规定,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及其结合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其具有创造性。
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具有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也具有创造性。
申请人和代理人一致认为本发明专利申请应能授予发明专利权。恳请审查员早日授予本发明申请以发明专利权。如果审查员在继续审查的过程中,认为本申请还存在其他问题,请给予再次学习和改正的机会,如有问题需电话沟通,请审查员老师拨打电话17748496989。
再次对审查员的辛勤审查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