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做出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修改内容:将答复一补后的权利要求1和说明书对应的“所述驱动装置为齿轮和齿轮电机”修改为“滑块的驱动装置为齿轮和齿轮电机”,“所述移动机构在与导轨连接处设有滑块,滑块带有驱动装置,所述驱动装置为齿轮和齿轮电机3”修改为“滑块的驱动装置为齿轮和齿轮电机3”。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满足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相信,经过修改的申请文件已经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各种缺陷,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上的缺陷,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以上陈述妥否,请审查员老师审查并指导,审查员老师如果认为本申请还存在缺陷,请直接联系申请人电话13028131695,申请人会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