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您好!申请人收到您对本申请作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经认真研读,现陈述如下:
修改:申请人将权利要求2和6的内容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以上修改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符合专利法及专利审查指南的要求。申请人适应性修改了权利要求的番号,请审查员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上继续审查。
一、关于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1增加了技术特征“所述网络安全系统的执行层被配置为用于控制专用网络的物联网设备的网络流量;所述通过网络安全系统的执行层生成所述物联网设备的安全策略,包括:通过网络安全系统的适配层收集专用网络的环境信息;通过网络安全系统的适配层根据本地网络环境信息定制从分析层提取的物联网设备的配置分析元素基线中定义的特性来生成物联网设备的修改的配置分析元素基线;通过网络安全系统的执行层从适配层检索物联网设备的安全策略或修改的安全策略;通过网络安全系统的执行层创建用于基于物联网设备的安全策略或修改的安全策略来生成所述物联网设备的安全策略”。
以上技术特征区别于对比文件1,理由是:专用网络与对比文件1中的本地网络是不同的概念,本地网络指的是物理上连接的网络,也就是网卡与上端设备之间的实际连接;而专用网络是指遵守RFC 1918和RFC 4193规范,使用私有IP地址空间的网络。本发明的网络安全设备部署在专用网络中,其可以收集本地网络信息,以建立专用网络的整体网络视图,保护物联网免受外部攻击或入侵,保证安全和相关利益。而对比文件1是部署在本地网络中的。同时,与对比文件1相比,本发明具备的技术效果是:本发明可以为物联网设备生成安全模型并在安全结构的成员之间共享模型,以便可以基于共享模型适当的管理成员的物联网设备;通过在网络安全设备部署中,其可以收集本地网络信息,以建立专用网络的整体网络视图,保护物联网免受外部攻击或入侵,保证安全和相关利益;此外本发明作为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可以包括有形地在其上实现指令的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可以用于对计算机进行编程以执行处理。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备显著的进步。
综上可知,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二、关于权利要求2-4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在独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基础上,其从属权利要求2-4也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联系电话17748496989,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