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申请人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号为201710299035 .3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首先感谢审查员对完善本专利申请所作的辛勤劳动,申请人仔细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申请人提出以下意见,希望和审查员商榷。

一、修改说明

1,将权利要求23中的技术特征加入到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2,删除权利要求23;修改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引用关系。

以上修改为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详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至少在于:所述荧光定量PCR反应液冻干管通过以下方法制备得到:将上述的Taq酶、反转录酶、牦牛轮状病毒上游引物、牦牛轮状病毒下游引物和牦牛轮状病毒探针、dNTPs混合加入0.5mlPCR管中降至-50℃,然后在10pa气压下冻干24h,形成干粉状后闭管,制得荧光定量PCR反应液冻干管;

牦牛轮状病毒上游引物的核苷酸序列如SEQ ID NO.1所示;所述牦牛轮状病毒下游引物的核苷酸序列如SEQ ID NO.2所示;所述牦牛轮状病毒探针的核苷酸序列如SEQ ID NO.3所示;牦牛轮状病毒探针的核苷酸序列的5'端连接有FAM标记,3 '端连接有非荧光淬灭基团和BHQ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所公开的技术方案,提供了一种牦牛轮状病毒的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特异性强、灵敏度高、检测时间短、无污染、无需电泳,可在现场快速检测。本发明具有以下4方面的特点:第一,荧光定量PCR反应液、阳性和阴性对照品均采用冻干方式制备,降低了试剂盒的保存条件,4℃保存一年时间,便于运输,方便储存,同时提高了试剂的稳定性。第二,荧光定量PCR反应液冻干管中包括了反转录酶、PCR扩增酶、引物和探针,简化了配制反应液的操作步骤,减少了污染的可能性。同时如果现用现配制反应液,因为反复吸取有损耗,所以试剂盒中各个组分要准备富裕量,而采用预混冻干方式,节约了试剂,减少了浪费。第三,本试剂盒与实验室的荧光定量PCR方法具有相似的灵敏度,最低检测限为96.6拷贝/µL。第四,本试剂盒与配套的设备一起使用,可以实现现场快速检测可以在1h内现场给出检测结果。

对比文件1公开了牛轮状病毒TaqMan 实时荧光RT-PCR 快速检测方法,是适用于实验室检测的定量PCR方法,不适用于现场检测,其技术方案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未公开上述技术效果。具体理由如下:第一,本发明将反转录酶、PCR扩增酶、引物和探针等冻干在一个反应管里,除了使核酸的反转录和扩增在同一管中进行之外(One Step RT-PCR达到的效果),还简化了配制反应液的操作步骤,两方面共同达到减少污染的几率。第二,虽然方便储存、提高试剂稳定性确实是冻干技术带来的优势,但是本发明将其应用到试剂盒中,提高试剂的稳定性,是牦牛轮状病毒荧光PCR检测领域的首创。第三,本发明所设计的引物和探针虽然也是针对VP6基因的,但引物和探针的序列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不同,而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对比文件1的灵敏度为100拷贝/µL,而本发明的最低检测灵敏度为96.6拷贝/µL明显低于对比文件,而且在发明中与最新的研究报道的方法进行了检出率的比较。审查员老师做为“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知道审查员老师您是怎么得出“基本相当”的结论,是分别用两种方法做了多次实验,获得了多组数据,然后经过统计分析得出的,还是只是单纯看数据差异为3.4而得出的,请审查员更多的以事实证据为依据,更严谨的下结论,从而更客观地评价本申请。

即使我们认可“基本相当”的结论,本发明仍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那就是在达到同样的检测灵敏度的前提下,本发明所用设备体积减少数十倍,可以实现检测的现场化,而且缩短了检测时间到1小时。但审查员您又提出能够实现现场检测是因为其所使用的检测设备。这里发明人想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对比文件2是采用普通RT-PCR检测轮状病毒,而对比文件1TaqMan实时荧光RT-PCR检测轮状病毒,对比文件1的检测灵敏度高出对比文件2几百上千倍,而且不用进行电泳,直接可以查看检测结果,在发明授权上应该算作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吧,但这个高灵敏度是因为设计的引物和探针实现的吗?不是,而是因为TaqMan实时荧光RT-PCR所使用的大型检测设备具有高感光的探头,通过设备实现的高灵敏度和检测结果的可视化。同理,那为什么本发明实现检测的现场化就不算做更好的技术效果,而必须要求试剂盒本身带来的才行?

因此,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与本申请技术方案中的技术构思完全不同,其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的技术效果也未达到本申请的技术效果,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比较于对比文件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对比文件2公开了牦牛轮状病毒VP6 基因序列分析及RT-PCR 检测方法的建立与应用,也是本发明完成人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文章,也是适用于实验室检测的普通PCR方法,无论从检测的灵敏度和应用的范围都无法与本发明相比较,其技术方案也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和技术效果,虽然下游引物有重合,但是本发明的引物是针对恒温热隔绝PCR平台的要求和标准设计的,并没用完全重合,而且本发明是一种特殊的荧光定量PCR方法,决定检测的灵敏度和特异性更多的是取决于探针的序列。因此,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与本申请技术方案中的技术构思完全不同,其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的技术效果也未达到本申请的技术效果,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比较于对比文件2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审查意见指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即可得到本申请所保护的技术方案。

对此,申请人认为:对比文件1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未公开本申请试剂盒中包括荧光定量PCR反应液冻干管包括Taq1μL、反转录酶1.25μL、牦牛轮状病毒上游引物、牦牛轮状病毒下游引物各3.5μL和牦牛轮状病毒探针0.25μLdNTPs 4μL所述Taq酶的终浓度为5U·μL-1,反转录酶的终浓度为20U·μL-1牦牛轮状病毒上游引物和牦牛轮状病毒下游引物的终浓度均为10 μmol·μL-1牦牛轮状病毒探针的终浓度为10 μmol·μL-1dNTPs的终浓度为2.5 mM等组成和具体参数,也未达到本申请的灵敏度、防治核酸样本降解和污染、提高试剂稳定性以及实现现场化检测等技术效果,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显著的技术进步,从较宽的范围内选择了较小的范围并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至少属于选择发明,因此,本申请所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还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而具有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2以及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还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而具有创造性。

三、关于权利要求2-5的创造性

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4也必然具有创造性,与其具有单一性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5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如有问题,望及时联系申请人17748496989,给予再次答复的机会。

 请审查员继续审查。

致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