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2020年09月25日发出的关于申请号为201711364868.X、发明名称为《一种可降解型抗菌性复合保鲜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
首先感谢贵审查员对主题为《一种可降解型抗菌性复合保鲜膜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申请(以下简称“本申请”)所付出的审查劳动。申请人对贵审查员针对本申请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进行以下意见陈述。
一、关于修改
1、将从属权利要求3的技术特征合并到原独立权利要求1,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该修改属于权利要求的合并,因此,修改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33条的规定。
二、针对审查意见有关本申请独立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本申请所述糊化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糊化,本申请所述糊化是指采用原从属权利要求3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即:“所述糊化的β-环糊精溶液配置包括:首先配制β-环糊精溶液,放入85 ℃水浴锅搅拌糊化120 min,得到质量百分数为7%的糊化的β-环糊精溶液;所述甘油的质量百分比为1%”。
因此,申请人将原从属权利要求3记载的技术方案合并到原独立权利要求1,从容克服了有原独立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4款规定的缺陷。
最后,衷心感谢审查员在本案审查过程中付出的辛勤劳动,敬请审查员在本次意见陈述和修改的基础上对本发明专利申请继续依法审查,如有问题,请联系本申请人,申请人将竭力配合审查员老师, 使本发明专利申请能早日被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