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锁式接地线的接地端
技术领域
[0001] 本申请属于电力安全工器具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自锁式接地线的接地端。
背景技术
[0002] 电器中,接地线就是接在电气设备外壳等部位及时的将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安全的电荷或者漏电电流导出的线路。在电力操作中使用接地线接地端的挂锁柄安装在接地桩时,是将带有外螺纹的挂锁柄穿过接地桩上的固定孔,然后使用螺母将固定在挂锁柄的外螺纹上,这样会因为接地端接地线安装不到位而导致挂锁柄与接地桩接触不充分,进一步导致接触不良的情况;特别是接地桩表面涂有防腐漆,或者脏污的条件下,导致接地线导通性能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而使作业人员发生触电等意外安全事件的发生,使用申请号CN201720987548.9的技术方案后,效果大为改善,但该技术方案的操作过程需要使用双手配合操作才能够安装和拆卸,在高原地区使用时,冬季严寒的环境使得操作人员的手套不便脱下,进而使得对其的拆装效率较为低下,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改进的自锁式接地线的接地端。
发明内容
[0003] 本申请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锁式接地线的接地端的新技术方案。
[0004]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自锁式接地线的接地端,包括本体,所述本体的一端设置有地线鼻机构,所述本体的另一端依次连接有第一弹簧和压力弹片,所述压力弹片背离所述第一弹簧的一面设置有挂锁柄,所述挂锁柄上设置有可伸缩锁扣机构,所述压力弹片和所述挂锁柄内设置有容纳腔,所述容纳腔具有朝向所述第一弹簧方向的敞口,所述容纳腔具有朝向外侧对称设置的两个通孔;
所述可伸缩锁扣机构包括:
第一伸缩柱,头端穿过一个通孔,外表面设置有第一圆柱,尾端和所述第一圆柱位于所述容纳腔内;
第二伸缩柱,头端穿过另一个通孔,外表面设置有第二圆柱,尾端和所述第二圆柱位于所述容纳腔内;所述第二伸缩柱的尾端插入所述第一伸缩柱的尾端;
第二弹簧,位于所述第一伸缩柱和所述第二伸缩柱内且分别与所述第一伸缩柱和所述第二伸缩柱相抵,所述第二弹簧被配置为施加使所述第一伸缩柱和所述第二伸缩柱分别向通孔外移动的力;
第一拉杆,尾端设置有腰圆孔且与所述第一圆柱转动连接;
第二拉杆,尾端设置有腰圆孔且与所述第二圆柱转动连接;
第三拉杆,头端穿过所述第一弹簧且滑动设置在所述本体上,尾端在所述第一伸缩柱和所述第二伸缩柱的上方与所述第一拉杆的头端和所述第二拉杆的头端转动连接;
所述可伸缩锁扣机构被配置为当所述第三拉杆向上提拉时,能够带动所述第一伸缩柱和所述第二伸缩柱向所述容纳腔内回缩。
[0005] 可选地,所述第一伸缩柱的头端和所述第二伸缩柱的头端均设置有第一限位挡板,所述第一限位挡板被配置为限位所述第一伸缩柱和所述第二伸缩完全缩回所述容纳腔内。
[0006] 可选地,所述本体上设置有第二限位挡板,所述第二限位挡板位于所述第三拉杆的头端的上方,所述第二限位挡板被配置为限位所述第三拉杆的头端上移的最大位置。
[0007] 可选地,所述第一拉杆被配置为其尾端能够移动至与所述容纳腔的内壁相抵;所述第二拉杆被配置为其尾端能够移动至与所述容纳腔的内壁相抵;
可选地,所述可伸缩锁扣机构还包括连接圆柱,所述第三拉杆的尾端、所述第一拉杆的头端和所述第二拉杆的头端转动连接在所述连接圆柱上;所述容纳腔的内侧对称设置有两个滑槽,所述连接圆柱的两端分别位于两个滑槽内,所述连接圆柱被配置为能够沿着所述滑槽上下移动。
[0008] 可选地,所述连接圆柱上设置有多个卡簧,所述卡簧配置为限位所述第一拉杆的头端和所述第二拉杆的头端的位置。
[0009] 可选地,所述接地端还包括引流线,所述引流线位于所述第一弹簧的外侧,所述引流线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本体和所述压力弹片。
[0010] 可选地,所述第三拉杆具有避让部,所述避让部被配置为避让所述引流线。
[0011] 可选地,所述第三拉杆的头端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分别滑动设置在所述本体的两侧。
[0012] 可选地,所述第一伸缩柱和所述第二伸缩柱的截面均为矩形。
[0013] 本申请的一个技术效果在于,本申请能够使得操作人员便于进行单手拆装接地端,能够显著的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0014]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申请一些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一些实施例的局部第一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一些实施例的局部第二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一些实施例中挂锁柄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一些实施例中挂锁柄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申请一些实施例中第三拉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本体,11第二限位挡板,2地线鼻机构,3第一弹簧,4压力弹片,6引流线,7挂锁柄,71容纳腔,72通孔,73滑槽,8可伸缩锁扣机构,81第一伸缩柱,811第一圆柱,812第一限位挡板,82第二伸缩柱,821第二圆柱,83第二弹簧,84第一拉杆,85第二拉杆,86第三拉杆,861避让部,862第一端,863第二端,87连接圆柱,871卡簧。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以下将配合附图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申请的实施方式,借此对本申请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
[0016]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0017] 本申请提供的一种自锁式接地线的接地端,在一些实施例中,参考图1,包括本体1。所述本体1的一端设置有地线鼻机构2。所述本体1的另一端依次连接有第一弹簧3和压力弹片4。所述压力弹片4背离所述第一弹簧3的一面设置有挂锁柄7。所述挂锁柄7上设置有可伸缩锁扣机构8。
[0018] 所述压力弹片4和所述挂锁柄7内设置有容纳腔71。所述容纳腔71具有朝向所述第一弹簧3方向的敞口。所述容纳腔71具有朝向外侧对称设置的两个通孔72。
[0019] 参考图1至图6,所述可伸缩锁扣机构8包括:
第一伸缩柱81,其头端穿过一个通孔72位于所述容纳腔71的外部。其外表面设置有第一圆柱811。其尾端和所述第一圆柱811位于所述容纳腔71内。第一伸缩柱81能够沿着其穿过的通孔72滑动。
[0020] 第二伸缩柱82,其头端穿过另一个通孔72位于所述容纳腔71的外部。其外表面设置有第二圆柱821。其尾端和所述第二圆柱821位于所述容纳腔71内。第二伸缩柱82能够沿着其穿过的通孔72滑动。所述第二伸缩柱82的尾端插入所述第一伸缩柱81的尾端,即所述第一伸缩柱81的尾端为中空敞口结构。
[0021] 第二弹簧83,第二伸缩柱82的尾端也为中空敞口结构,第二弹簧83位于所述第一伸缩柱81和所述第二伸缩柱82的中空部分内,且第二弹簧83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伸缩柱81和所述第二伸缩柱82相抵,所述第二弹簧83施加使所述第一伸缩柱81和所述第二伸缩柱82分别向通孔72外移动的力。在无其他外力作用时,所述第二弹簧83能够驱动所述第一伸缩柱81的头端和所述第二伸缩柱82的头端伸出所述通孔72;及保持所述第一伸缩柱81的头端和所述第二伸缩柱82的头端的伸出状态,使得所述第一伸缩柱81的头端和所述第二伸缩柱82的头端不能自由回缩。
[0022] 第一拉杆84,其尾端设置有腰圆孔且与所述第一圆柱811转动连接。
[0023] 第二拉杆85,其尾端设置有腰圆孔且与所述第二圆柱821转动连接。
[0024] 第三拉杆86,其头端穿过所述第一弹簧3且滑动设置在所述本体1上,例如通过凹箍将其限位在所述本体1上,使其能够上下滑动。滑动设置的好处还在于能够为第一弹簧3的弹性变量留出余量。其尾端在所述第一伸缩柱81和所述第二伸缩柱82的上方与所述第一拉杆84的头端和所述第二拉杆85的头端转动连接,其转动平面与第一拉杆84和第一圆柱811的转动平面,以及第二拉杆85和第二圆柱821的转动平面相互平行。
[0025] 当所述第三拉杆86向上提拉时,带动第一拉杆84和第二拉杆85上移;第一伸缩柱81和第二伸缩柱82受通孔72和其尾端之间套设的限制,无法跟随上移,只能水平移动,第一圆柱811受到腰圆孔分解传递过来的向第二伸缩柱82移动的水平力,第二圆柱821受到腰圆孔分解传递过来的向第一伸缩柱81移动的水平力,能够带动所述第一伸缩柱81和所述第二伸缩柱82向所述容纳腔71内回缩,从而实现解锁。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通过单手提拉第三拉杆86,使得可伸缩锁扣机构8能够解锁,固定主体和第三拉杆86的相对位置(例如用手捏紧),便可使得操作人员单手取下接地端,操作更加便捷;同样的,在安装接地端时,先提拉第三拉杆86,在可伸缩锁扣机构8解锁后,固定主体和第三拉杆86的相对位置,将挂锁柄7插入接地桩的安装孔内,松开第三拉杆86,第一伸缩柱81的第二伸缩柱82在第二弹簧83的驱动下将自动对接地端进行锁止,实现自锁。
[0026] 本实用新型能够使得操作人员便于进行单手拆装接地端,能够显著的提高工作效率。
[0027]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伸缩柱82的头端和尾端也可以理解为分体设计的套设连接,第二伸缩柱82的尾端起到中间连接的作用。
[0028] 在一些其他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伸缩柱81的截面为非圆形,通常选为矩形,相应的,参考图4,其穿过的通孔72的形状也分别与其对应设计,防止第一伸缩柱81在通孔72内发生转动,造成第一圆柱811与第一拉杆84上的腰圆孔脱钩,造成机构失效。进一步的,第二伸缩柱82的截面也与第一伸缩柱81的截面相对应,便于相互配合。进一步的,第二伸缩柱82的尾端截面小于第一伸缩柱81的尾端截面,便于配合,第二伸缩柱82的头端截面与第一伸缩柱81的头端截面相同,使得本申请的外观统一。
[0029] 在一些其他的实施例中,通孔72上设置有缺口,便于第一圆柱811和第二圆柱821通过,便于所述第一伸缩柱81和所述第二伸缩柱82的拆卸和安装。
[0030] 在一些其他的实施例中,参考图1至图5,所述第一伸缩柱81的头端和所述第二伸缩柱82的头端均设置有第一限位挡板812,所述第一限位挡板812限位所述第一伸缩柱81和所述第二伸缩完全缩回所述容纳腔71内,防止在特殊情况下所述第一伸缩柱81 和/或所述第二伸缩柱82完全缩回所述容纳腔71内被通孔72的内侧阻碍而无法顺利弹出造成自锁机构失效的情况发生。
[0031] 在一些其他的实施例中,参考图1至图6,所述本体1上设置有第二限位挡板11,所述第二限位挡板11位于所述第三拉杆86的头端的上方,所述第二限位挡板11限位所述第三拉杆86的头端上移的最大位置,即当所述第三拉杆86的头端移动至与所述第二限位挡板11相抵时,继续增大施加的作用力主要由主体1承受,能够防止向转动连接的结构施加过大的拉力而造成其结构件的损坏,保证本申请的可靠性。用手继续施加向上的作用力能够固定第二限位挡板11和第三拉杆86的相对位置,并且通过第二限位挡板11来带动本体1的上移释放第一弹簧3的弹性形变,通过第一弹簧3的弹性形变的释放增大压力弹片4与主体1之间的距离,即相对于挂锁柄7继续上提第三拉杆86,当第一弹簧3的弹性形变完全释放时,可伸缩锁扣机构8完成解锁,接地端能够顺利取出,达到单手取下和安装接地端的效果。
[0032] 在一些其他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拉杆84的尾端能够移动至与所述容纳腔71的内壁相抵;所述第二拉杆85的尾端能够移动至与所述容纳腔71的内壁相抵;使得所述第一伸缩柱81和所述第二伸缩柱82不会在第二弹簧83的作用下脱离容纳腔,此时,即可伸缩锁扣机构8的锁止状态。
[0033] 在一些其他的实施例中,参考图5,所述可伸缩锁扣机构8还包括连接圆柱87。所述第三拉杆86的尾端、所述第一拉杆84的头端和所述第二拉杆85的头端转动连接在所述连接圆柱87上,实现其的转动连接结构。所述容纳腔71的内侧对称设置有两个滑槽73,所述连接圆柱87的两端分别位于两个滑槽73内,能够沿着所述滑槽73上下移动,提供受力支撑点,保证结构的稳固性。进一步的,所述连接圆柱87上设置有多个卡簧871,所述卡簧871限位所述第一拉杆84的头端和所述第二拉杆85的头端的位置。使用连接圆柱87的另一个好处在于,便于第一拉杆84和第二拉杆85的安装,卡簧871未卡入环槽时,第一拉杆84和第二拉杆85能够沿着连接圆柱87水平移动,从而便于与第一圆柱811和第二圆柱821连接,当都连接到位时,卡簧871卡入环槽进行限位,完成结构连接;同样的,拆卸时,拆下卡簧871,水平移动第一拉杆84和第二拉杆85就能够进行结构连接关系的拆卸。在一些其他的实施例中,也可以是第三拉杆86的尾端两侧凸出有圆柱分别与所述第一拉杆84的头端和所述第二拉杆85的头端转动连接后使用卡簧固定,本申请对此并不限制。
[0034] 在一些其他的实施例中,参考图1至图3,所述接地端还包括引流线6,所述引流线6位于所述第一弹簧3的外侧,所述引流线6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本体1和所述压力弹片4,引流线6的设置可以提高接地端的导通性能,提供载流通道,增加其安全性。进一步的,引流线6的个数为偶数,每一对引流线6对称设置。进一步的,所述第三拉杆86具有避让部861,所述避让部861用于避让所述引流线6,防止引流线6阻碍所述第三拉杆86的移动。
[0035] 在一些其他的实施例中,参考图6,所述第三拉杆86的头端包括第一端862和第二端863,所述第一端862和所述第二端863分别滑动设置在所述本体1的两侧,便于操作人员的操作,即使用食指和拇指操作,使用起来更加顺手,使得本申请在拆卸时受力更加平衡,便于操作人员进行控制。
[0036] 如在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成分或方法。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可理解,不同地区可能会用不同名词来称呼同一个成分。本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成分的方式。如在通篇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所提及的“包含”为一开放式用语,故应解释成“包含但不限定于”。“大致”是指在可接收的误差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一定误差范围内解决所述技术问题,基本达到所述技术效果。说明书后续描述为实施本申请的较佳实施方式,然所述描述乃以说明本申请的一般原则为目的,并非用以限定本申请的范围。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当视所附权利要求所界定者为准。
[0037]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商品或者系统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38]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发明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发明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发明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