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人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号为201710427557.7发出的第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首先感谢审查员对完善本专利申请所作的辛勤劳动,申请人仔细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按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了修改,请人提出以下意见,希望和审查员商榷:
一、修改说明:
1、将权利要求1中的区别技术特征和权利要求2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2、删除权利要求2。
以上修改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范围。详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本发明保护的是一种鲤鱼浮肿病毒可视化快速检测试剂盒,本试剂盒是基环介导等温扩增技术,包含引物CEV-F3、引物 CEV-B3、引物
CEV-FIP、引物 CEV-BIP、引物 CEV-LpF 和引物 CEV-LpB,以及上述引物的具体序列;反应试剂还包括预反应液:20mM pH为8.8的Tris-HC1、8mM硫酸镁、15mM氯化钾、10mM硫酸按、0.l2% Tween-20、1.4 mM dNTP、0.6 M甜菜碱、0.2μM引物CEV-F3、0.2μM引物CEV-B3、1.6μM引物CEV-FIP、1.6μM引物CEV-BIP、0.8μM引物CEV-LpF和0.8μM引物CEV-LpB;b)反应酶:每微升含8个活性单位的Bst 3.0 DNA聚合酶;c)反应封闭液:由矿物油或液体石蜡油组成;d)反应显色液:含有10 % SYBR
Green I的荧光染料。
所述病毒DNA提取试剂包含以下组分:成分为80mM Tris、50 mM EDTA、500mM NaCl、1.5% SDS、0.01% β-巯基乙醇的pH 8.0的裂解液A;Tris饱和酚,pH8.0;乙酸钠水溶液,浓度3mol/L;无水乙醇;DEPC水配置的含75%无水乙醇的洗液A;DEPC水。
审查员认为:对比文件1的引入在于其公开了对于鲤鱼水肿病毒的检测,即现有技术中存在检测鲤鱼水肿病毒的需求,且教导了利用PCR方法实现病毒的检测。按照创造性的判断方法,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主要在于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采用了恒温扩增的检测方法。
申请人并不这样认为,申请人认为:对比文件1(CN106399592A)所述的是基于普通PCR的技术而组装的试剂盒,所保护的引物为一对上下游引物,与本权利要求1所保护的试剂盒中的整套引物完全不同,引物的扩增原理也完全不同,并且试剂盒在使用时所花的时间也相差巨大。权利要求1所述的试剂盒一次检测过程只需50分钟便可以获得结果,而对比文件1,PCR和凝胶电泳至少需要150分钟以上,且过程繁琐,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时间缩短了(150-50)/150=2/3;并且本权利要求1所保护的试剂盒检测灵敏度达到14个拷贝,而对比文件1所述的试剂盒只能对150个拷贝以上含量的模板进行检测,所以灵敏度也大大低于本权利要求1所保护的试剂盒。
再则,权利要求1所保护的试剂盒检测过程中是全封闭进行的,只需用肉眼观察就可判断结果,可以做到不开盖。对比文件1所述的试剂盒,则需要对反应产物进行暴露的凝胶电泳后,才可以判断结果,在凝胶电泳过程中还可能涉及致癌物EB或其它染料,扩增产物的电泳还容易对检测环境造成气溶胶污染,进而给后续试剂盒使用造成假阳性的错误结果。因此,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更快的检测速度,更安全的检测过程,更环保的结果判断,存在明显的技术优势和进步。
审查员认为:LAMP反应引物的设计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在靶基因公开的情况下通过引物软件设计并结合有限的试验验证即可得到合适的引物序列。如对比文件2中教导了引物的设计原理,并公开了利用环介导的等温扩 增技术能够获得高的灵敏度,扩增模板仅需12拷贝。因而,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遵循对比文件2的教导,利用LAMP方法检测鲤鱼水肿病毒,其技术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期的。
申请人并不这样认为,申请人认为:本专利申请保护的引物是经过多个鲤鱼浮肿病毒核酸序列的比对和多对引物筛选,并进行过引物与模板结合的热力学预测和评估,以及引物特异性和扩增效率检验最终得来,并不是谁知道检测目标序列就能显而易见的容易得到的;本申请和对比文件2两者不具有可比性,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技术方案,不然申请人也不会花更多的人力物力做重复类似的研究,对比文件2不能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运用到对比文件1中够成相关的技术启示,因此,本申请克服了对比文件2无法克服的困难。在对比文件1申请时,对比文件2已经为现有技术,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并未提出将二者进行结合,说明二者的结合并不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对比文件2检测需要12个拷贝,而本发明需要14个,进一步说明,这并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到的,所以本发明具有显著的进步。
针对审查员指出的:而Triton X-100、Tween-20均属于本领域常规采用的表面 活性剂,Bst3.0DNA聚合酶属于本领域常规采用的进行恒温扩增的聚合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 以依据具体实验条件进行选择。同时,在确定Tween-20作为组分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 动机依据具体扩增效果选择各个组分的具体浓度。裂解液A属 于本领域常规采用的提取剂。
申请人并不这样认为,申请人认为: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为一个整体,正是因为采用了上述的区别技术特征,才达到了一次检测过程只需50分钟便可以获得结果;这一结果正是上述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协同作用起到的技术效果,这些技术特征虽然都是本领域的常规试剂,但是这些数据之间的协同效果并不是本领域人员所公知的的。
对比文件1和2均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和技术效果,因此,两者相结合对本申请不构成技术启示,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和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此外,本申请整体技术方案达到的技术效果要远远高于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效果,包括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因此,采用本申请的整体技术方案后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并具有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如有问题,望及时联系申请人或代理人,给予再次答复的机会,联系电话:13551134124。
请审查员继续审查。
致礼
申请人: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2021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