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01月25日发出的关于《一种促进赤点石斑鱼雄鱼亲本性转变的方法》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对于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论述,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并作出以下修改。

一、修改说明

1)将原权利要求3中“巴戟天”改成“巴戟天提取液”;

2)将原权利要求5和6主题中的“配方”去掉;

3)将原权利要求5中“巴戟天”改成“巴戟天提取液”,并加入巴戟天提取液的制备方法;

4)删除原权利要求8,并将原权利要求9改成新权利要求8,并更改相应的引用关系;

5)将原权利要求7和新权利要求8的主题中加入“中药”二字;

6)将原权利要求7中“巴戟天”改成“巴戟天提取液”,并将其中涉及巴戟天提取液制备的过程删除。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原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三款规定。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详见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申请人相信对权利要求书作出的上述修改克服了审查员指出的各种问题,使得权利要求5-7、9符合专利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如果审查员在后续审查过程中认为本申请还存在其他缺陷,请给申请人提供修改和陈述意见的机会,申请人将尽力配合审查员的工作,谢谢审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