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人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号为201910479486.4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首先感谢审查员对完善本专利申请所作的辛勤劳动,申请人仔细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按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了修改,申请人提出以下意见,希望和审查员商榷:

一、修改说明:

1、将权利要求25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2、删除权利要求25,并相应的修改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详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以上修改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范围。详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权利要求1使用丙烯酸羟乙酯,而对比文件1公开的是甲基丙烯酸丙酯;各组分用量不同;所述的乳化剂为辛基酚聚氧乙烯醚和十二烷基硫酸钠的混合物,质量比为1-51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发明通过将石墨烯与丙烯酸乳液合成的过程中,对丙烯酸乳液进行原位改性,可以有效解决水性丙烯酸乳液防水性不强,硬度差,防腐、防锈能力差等问题。由表1可知,本发明的防水性能做到200小时不起泡,硬度达到H,耐盐雾时间达到300小时

对比文件1 (CN109796815A,公开日为201905 24日)公开了一种石墨烯改性苯丙乳液的制备方法,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且对比文件1的石墨烯改性苯丙乳液的固含量达到43.16% ,粘度达到1523 mPaspH 7.5,而对比文件1的效果是形成一个完整的互穿回路,可应用于防腐、防辐射、防静电等多种功能性涂料中。但是上述实验数据与防腐、防辐射、防静电并不对应,无法证明该石墨烯改性苯丙乳液具有防腐、防锈能力,提高硬度的效果,因此,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审查意见里指出:辛基酚聚氧乙烯醚、十二烷 基硫酸钠为本领域已知的乳化剂种类,过硫酸钠、过硫酸钾为常见的引发剂种类,氧化石墨烯、还原氧化石 墨烯、石墨烯微片、石墨烯量子点分散液是本领域已知的石墨烯种类,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上述内容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乳化剂的组成和用量比、引发剂种类、石墨烯分散液的种类和浓度等进行调整。

申请人并不这样认为,申请人认为:首先,本申请的各组分的选择及乳化剂的配比,是为了有效解决水性丙烯酸乳液防水性不强,硬度差,防腐、防锈能力差等问题,并非仅是公知常识的运用或常规选择;其次,材料科学的研究虽然是需要实验来验证的,但不是通过实验确定出来的技术参数或其他特征就不是创新,对于本申请的组分含量,如果细分的话,每个组分元素的作用都是有其自然特性的,显然,审查员不能通过这种事后的惯用推理,就否定申请人在组分含量创新上的辛勤劳动,否定申请人对于现有技术的大胆突破,否定申请人的创新成果。有时因为一个组分的取舍或含量不同,就会得到截然不同的结果,因此科学的实验包括了简单的劳动但不仅限于简单的重复实验。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

三、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2-3的创造性

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3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四、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4的创造性

修改后权利要求4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单一性,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修改后权利要求4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五、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5-8的创造性

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4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5-8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如有问题,望及时联系申请人或代理人,给予再次答复的机会, 联系电话:13551134124

请审查员继续审查。

致礼

                       申请人:四川恒力盛泰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