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审查本申请所付出的辛勤劳动!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的答复,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进行了答辩:

一、修改说明:

1、将原权利要求5合并入原权利要求1中得到新的权利要求1

2、将原权利要求6中的“相邻凸起的相对端部之间还连接有侧挡,所述侧挡端部与所述凸起之间为封闭配合”删除,并将该内容作为新的权利要求5

3、将说明书中、权利要求书中和说明书摘要中的“隔断段”修改为“阻隔段”;

4、将权利要求书中和说明书中“连通管”修改为“连通段”;

5、将权利要求书中和说明书中“导通状态”修改为“连通装置”。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请参见权利要求书替换页和说明书替换页,本次修改内容,清楚完整的记载于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创造性的论述:

关于新的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关于特征对比,经仔细比对,本发明与新的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具有如下区别技术特征

本申请新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在具有审查员指出的区别的基础上,还进一步的有下述区别:

缓冲段的内壁包括流道区域和与所述流道区域相对设置的阻挡区域,所述流道区域为自缓冲段一端贯通至另一端的光滑面,所述阻挡区域上具有若干的凸起,所述凸起为绕所述缓冲段中心轴线环绕的弧形状,各个所述凸起沿所述缓冲段的轴向依次拼接,使所述阻挡区域成凹凸起伏的波浪形状。

基于上述区别,本申请新的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采精过程中,当公雉排粪排尿时,如何让采精人员有足够的操作时间防止粪便尿液。

进一步的,由于采用上述的方案,存在有如说明书中所述的有如下的技术效果

本申请的采精管,缓冲段的内壁设置为流道区域和阻挡区域,在进行正常采精工作时,采精管为斜向下的倾斜状,采精管下端连接储精杯,正常采精时,旋转缓冲段,使流道区域位于下侧而阻挡区域位于上侧,当公雉出现排粪排尿时,由于粪便尿液流动较快,采精人员可能会存在来不及反应将阻隔段的连通状态转换为阻断状态,所以在该优选方式中,通过设置阻挡区域,当公雉排粪排尿时,采精人员转动缓冲段,使阻挡区域位于下侧而流道区域位于上侧,在各个凸起的阻挡下,大幅降低粪便尿液流动速度,进一步的确保采精者有足够操作时间防止粪便尿液进入到采精杯内。

综上所述,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内容,并未公开上述的区别技术特征,也没有公开上述的技术问题,更不能实现上述的技术效果,而且,上述区别也并非并非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所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所公开的技术方案而言,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是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和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的。

在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8也具有创造性。

关于新的权利要求9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请求保护一种采精装置,该采精装置包括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的采精管,所以,在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有创造性时,权利要求9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在权利要求9具有创造性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10也具有创造性。

以上陈述妥否,请审查员审查并指导。审查员如果认为本申请还存在缺陷,请再给予申请人一次陈述和改正的机会,或通过电话讨论的方式直接与代理人联系,代理人将全力配合审查员的工作。总之,本发明专利申请给您的工作增加了一些麻烦,在此请您多理解和原谅。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