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01月05日发出的关于申请号为:2019108293802、专利名称为:一种中国樱桃“三膜两提一防”高效省力栽培方法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对于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论述,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并作出以下修改和意见陈述。
一、修改说明
1、将原权利要求2、3、8的附加技术特征合并到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2、删除原权利要求2、3、8,并适宜性调整权利要求番号。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原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三款规定。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详见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二、意见陈述
1)关于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本申请权利要求1保护一种中国樱桃“三膜两提一防”高效省力栽培方法,针对现有技术不足,提出一种采用物理方法促使中国樱桃提前成熟、增加果品质的系统栽培管理方式,通过同时搭建大棚覆膜、铺设无纺布膜、铺设银色反光膜可以有效防止树冠周围杂草的生长(一防);可提升大棚内温度3-4℃,使果实提前5-7天成熟(第一提),银色反光膜可增加树冠内光照,增加果实表面着色,提高果实品质(第二提)。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设施樱桃生产技术,是和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大樱桃(欧洲甜樱桃 Cerasus
avium)栽培方式,具体是一种大棚温室的栽培管理方法,是本申请在背景技术中提出的要解决的温室大棚栽培的成本高的问题;对比文件3具体公开了一种调控大樱桃(欧洲甜樱桃 Cerasus
avium)大棚温度、湿度的方法;对比文件4公开核果类的管理技术,其中涉及的也是大樱桃(欧洲甜樱桃 Cerasus avium)的管理。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较于对比文件1具有以下区别特征:
1、搭建钢架大棚并进行大棚覆膜,覆膜时间为每年12月-1月,待樱桃采收后及时去除大棚塑料膜;
2、按照栽植行方向,在中国樱桃树两侧与栽植行平行铺设无纺布膜;
3、待果实发育至转色期时,在无纺布膜上面树冠两侧与栽植行平行铺设银色反光膜,待樱桃完全成熟时去除银色反光膜;
4、标准化栽植是指栽植地应整理成6-8m的厢面,厢两侧具备排水沟,栽植株行距为2-2.5m*3.5-4m;
5、常规管理具体为每年9月下旬进行环状沟施有机肥50kg/株、等比例复合肥100g/株;落叶后主干及主枝基部用石灰涂白,冬季修剪清园后全园喷5波美度石硫合剂;覆盖大棚塑料膜后7天全园浇透水,花期配合浇水施入高钾复合肥或水溶性肥7-10kg/亩;谢花后每隔10天叶面喷0.2%高钾水溶性肥或/和钙肥或/和硼肥至果实成熟;
6、果实转色期是指75%果实由翠绿转为黄绿色,所述银色反光膜的宽度为0.8-1m。
对比文件1公开了“4月初始花期覆盖顶膜……促早栽培可提前覆膜”,但是在中国樱桃的适宜栽培区域,4月初一般都是果实成熟期或者果实膨大期,而非始花期。即使在始花期覆膜也要比本申请的每年12月-1月晚很多。在中国樱桃适宜栽培区域,构建大棚覆膜的主要目的处理促早栽培外,更重要的是花期和果实成熟期的避雨,可有效防止花腐病和裂果,因此,对于中国樱桃的避雨栽培而言,大棚覆膜时间尤为重要,而且去膜及去膜时间也很重要,而非常规技术选择,是否去膜及去膜时间将直接影响中国樱桃的花芽分化,进而影响来年的产量。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覆膜时间为每年12月-1月,待樱桃采收后及时去除大棚塑料膜”的技术特征,也没有公开大棚的高度为3.5-4.5m的技术特征,大棚的高度对于棚内温度的影响至关重要。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北纬35%地区一般应在1月中下旬至2月中上旬覆膜……”,但对比文件2所描述的是大樱桃(欧洲甜樱桃)的需求,而非中国樱桃(Cerasus
pesudocerasus)的需求,两者虽然都可以叫樱桃,但是植物学特性和栽培管理方法完全不同,大樱桃的适宜栽培区域一般在北纬35°以上区域,而中国樱桃适宜栽培区域在北纬30°左右区域。因此,大樱桃栽培的大棚覆膜时间与中国樱桃栽培的大棚覆膜时间差距很大,两者结合也不能得到“覆膜时间为每年12月-1月,待樱桃采收后及时去除大棚塑料膜”的技术特征,而且本申请公开的大棚天膜、无纺布地膜和反光膜是一套整体的技术,不能相互独立使用,也不能如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所述的仅仅是常规的技术选择。再加上中国樱桃由于果实发育期短,从开花到果实成熟只需40天左右,其果实成熟期仅进能持续7-12天。因其本身果实发育期短使栽培管理期间各项指标更应精确性,覆膜早几天晚几天都会给果实成熟期带来不同的影响,覆膜时间的精确性选择此乃发明人的创造性劳动。
对比文件1中虽然公开了“促进果实着色,在果实着色期将遮光的叶片转向果实背面,增加见光量……在果实膨大到着色期,树冠下铺设银色反光膜”;与本申请中“待果实发育至转色期在无纺布膜上面树冠两侧与栽植行平行铺设银色反光膜(第三层膜,反光膜),待樱桃完全成熟时去除银色反光膜,所述果实转色期是指75%果实由翠绿转为黄绿色(生理落果期后5-7天),所述银色反光膜的宽度为0.8-1m。”其具体的覆膜时间、覆膜要求均不相同,对比文件1公开了在果实膨大期到着色期树冠下铺设银色反光膜,而本申请所述为在果实转色期在树冠下无纺布膜上铺设银色反光膜,是在基于前期已经铺设了黑色无纺布地膜和大棚天膜的基础上,前期铺设的黑色无纺布膜可以更好地吸收太阳辐射能,再加上大棚天膜,可有效增加土壤和大棚温度,促进树体和果实更好的发育,达到提前成熟的目的,而且还能在铺设反光膜时对反光膜加以保护,防止反光膜被地面树枝、土块、杂草等划破,相比地面直接铺设反光膜而言,极大的降低了反光膜的铺设难度,显著节约劳动成本和提高效率。且本申请所述银色反光膜为反光率达到镜面反光率的膜,而非传统的银黑反光地膜,而且不需要增加如对比文件1公开的在果实着色期将遮光的叶片转向果实背面,增加见光量的工作量,更加简便高效,提高劳动效率。
对比文件1中虽然公开了“铺地膜”的技术特征,但是对比文件1中的“铺地膜”的目的是降低湿度,若湿度高于60%采用加以调控,“铺地膜”的时间是4月初(后)(见3.2.2);而本申请的“按照栽植行方向,在中国樱桃树两侧与栽植行平行铺设无纺布膜”,要求无纺布膜的铺设时间在盖大棚天膜后,铺反光膜前,且无纺布膜一次铺设,使用寿命8-10年,期间无需去除,无纺布膜为黑色能最大的吸收太阳辐射能,有效提高根部土壤温度及大棚内温度,此外最主要的铺设无纺布膜可以有效的防止果园杂草的生长,极大的减少人工除草的人工投入和使用除草剂对土壤的影响,具有节本增效的作用。因此,本申请所述的铺无纺布膜的时间与铺膜的作用与对比文件1完全不同。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以及对比文件1结合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本申请保护的一种中国樱桃栽培方法,针对现有技术不足,提出一种同时搭建大棚覆膜、铺设无纺布膜、铺设银色反光膜的栽培管理方式,可以有效防止树冠周围杂草的生长(一防);可提升大棚内温度3-4℃,使果实提前5-7天成熟(第一提),银色反光膜可增加树冠内光照,增加果实表面着色,提高果实品质(第二提),可总结为“三膜两提一防”高效省力栽培方法,是针对栽培方面的集成创新,是集成大棚天膜、无纺布地膜和银色反光膜的“三膜一体”的一个整体方案,三层膜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配合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坚决不能拆分使用,单独分开来看没层膜的作用和创新性,显然,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属于不同的技术构思,且其它对比文件结合也不能给出明显的技术启示。
依照本发明所述“三膜两提一防”高效省力栽培方法,在原来避雨栽培(大棚铺设天膜)的基础上,在果园铺设黑色无纺布地膜,果实生长期借助黑色无纺布膜的吸热性,可显著提高樱桃根部土壤温度和大棚内温度,促进根部提前生长,使中国樱桃提前开花,也促进果实发育,提前果实成熟期最大达18-20天。无纺布地膜,其黑色的吸光性可以有效阻止其覆盖的杂草吸收光照而抑制杂草生,有效防止果园杂草,极大节约果园除草成本,减少除草剂使用。在果实转色期铺设反光膜,在果实转色期后,反光膜可以有效反射太阳辐射,增加树冠内光照,提升叶片光合效率,增加果实着色,提升果实品质,而且还有效防止病虫害发生,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本发明所述方法无需特殊仪器设备、无需额外加热措施,无需使用化学药剂及其他植物生长调节剂,操作简单,成本低,对提前果实成熟期、提高果实品质和防止杂草效果显著。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及其公知常识相比具有显著的进步。
2)关于权利要求2-6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6为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6也具备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6与对比文件1-4结合公知常识相比,是基于不同的技术问题、采用不同的方案进行的发明,且技术效果也有本质不同。对比文件1-4的综合方案不足以对本申请的方案构成显而易见的启示,也不能获得本申请的技术效果。故本申请权利要求1~6的技术方案相较与对比文件1-4具有实质性特征和显著性进步,具备专利法22条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如果审查员在后续审查过程中认为本申请还存在其他缺陷,请给申请人提供修改和陈述意见的机会,申请人将尽力配合审查员的工作,谢谢审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