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本意见陈述是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0412日发出的关于《一种微波辅助的氧化锌陶瓷烧结方法》的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对于审查员在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论述,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并作出以下修改和意见陈述。

一、修改说明

将原权利要求1中“或者2450MHz”删除后与权利要求2合并成新权利要求1

将剩余权利要求依次变成新权利要求2-5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原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三款规定。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详见权利要求书替换页。

 

二、意见陈述

1)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较于对比文件1具有以下区别特征:本申请是在特定微波环境下进行加压烧结,并且限定了烧结温度和压力。

针对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审查员认为:

对此,申请人有不同看法:

其一,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为:使用酸溶液对氧化锌粉末进行前处理得到混合物,所述氧化锌粉末粒径小于50μm;将混合物放入模具中,将模具在微波环境下加压烧结后冷却得到氧化锌固相陶瓷, 所述在微波环境下加压烧结的控制参数为:微波功率小于300W,微波频率为915MHz,压力不超过10MPa,烧结温度不超过300℃,烧结时间为4~30min。即本申请的技术构思为:在使用酸溶液对粒径小于50μm的氧化锌粉末进行前处理后,在微波环境下加压烧结后冷却得到氧化锌固相陶瓷,并且在微波环境下加压烧结的控制参数为:微波功率小于300W,微波频率为915MHz,压力不超过10MPa,烧结温度不超过300℃,烧结时间为4~30min。对比文件1的研究方向则为将ZnO分别用00.11.017.5M的乙酸水溶液处理,并且烧结压力设定为077387MPa,温度设定为25℃、88℃、126℃、177℃、238℃和305℃,烧结时间为0.25125h进行相关实验,将获得的烧结产品与传统固相热烧结(180MPa1400℃下)获得的产品进行对比,通过测试产品的晶粒形态结构和密度来揭示冷烧结过程中各项参数的控制对前者的影响。显然,对比文件1和本申请的技术构思完全不同,并且对比文件1全文都没有揭示采用微波加热来提升ZnO冷烧结技术的构思。至于对比文件3,该公开的的微波发生器频率为2.45GHz、功率1kW的水冷磁控管,并且并未限定采用氧化锌粉末粒径小于50微米,微波功率小于300W以及烧结温度不超过300℃。同时由于本申请中的氧化锌粉末使用了乙酸等溶液进行处理,溶液能够使微波温度分布更均匀,加热效果更佳,最终提升陶瓷的致密性等。而普通微波辐照陶瓷烧结,陶瓷粉末没进行处理,烧结温度高、压力大高,导致制备周期长、能耗高。而这些恰恰是氧化锌陶瓷烧结的重要工艺参数。因此,申请人认为,即便结合对比文件13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也无法显而易见地得出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其二,本发明获得了显著的进步,其技术效果总结如下:本发明通过微波辅助冷烧结工艺,在烧结温度低于300℃的情况下,氧化锌陶瓷样品的密度可以超过理论值的90%,电导率与在常规高温下烧结的氧化锌陶瓷的电导率相差无几,而且制备工艺简单方便,能耗低,烧结时间短,安全低污染。相比之下,对比文件1P550页中明确指出,当CSP样品在1M的乙酸溶液中进行前处理,并且在387MPa126℃的温度下焙烧1h,获得的焙烧产品其密度非常高。而本申请具体实施例5公开的是将氧化锌粉末用0.1mol/L的甲酸水溶液处理后,施加10MPa的压力以及177℃的微波焙烧,需强调一下烧结时间,微波辐照CSP烧结时间在5-30分钟之间,远低于无微波CSP烧结时间,就可以获得与对比文件1相当的相对密度。显然,本申请较比对比文件1更具有显著进步性。

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2)关于权利要求2-5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5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前提下,权利要求2-5也具备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5与对比文件13结合公知常识相比,是基于不同的技术问题、采用不同的方案、基于不同的原理进行的发明,且技术效果也有本质不同。对比文件13的综合方案不足以对本申请的方案构成显而易见的启示,也不能获得本申请的技术效果。故本申请权利要求1~5的技术方案相较与对比文件1具有实质性特征和显著性进步,具备专利法22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如果审查员在后续审查过程中认为本申请还存在其他缺陷,请给申请人提供修改和陈述意见的机会,申请人将尽力配合审查员的工作,谢谢审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