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您好!申请人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号为201810038253.6发出的第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首先感谢审查员对完善本专利申请所作的辛勤劳动,申请人仔细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申请人提出以下意见,希望和审查员商榷。
一、修改说明:
1、将权利要求4-5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2、删除权利要求4-5,并相应的修改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详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至少在于:1),将水煎原液倒入旋转蒸发器中,低温浓缩,低温保存,制备得到浸膏;2),将浸膏和稀释剂搅拌混合均匀,制得软材,然后喷入黏合剂,搅拌到手捏成团,触之即散,过筛,放入烘箱中干燥,取出后过筛整粒;3)所述步骤4中的乳糖和可溶性淀粉的质量比为9:1-1:1;所述步骤4中的浸膏和稀释剂的质量比为1:4-1:6;所述步骤4中的黏合剂为质量浓度为70%-90%的乙醇溶液;所述步骤4中的筛目数为15-20目;所述步骤4中的干燥时间为1.5 h -2.5h,干燥温度为50-70℃。
审查意见里指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是将对比文件1制备的浸膏继续制备为颗粒剂,同时采用了低温浓缩的方法,并且本申请对原料水煎煮提取的制备方法与对比文件1相同,说明其对中药复方的提取方法思路相同,而对比文件1公开的制备浸膏的方法中,公开了应用旋转蒸发浓缩,也公开了低温保存,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利用旋转蒸发仪浓缩是本领域的常用减压浓缩方法,一般是在常温或低温条件下进行,因此,对比文件1已经给出了避免使用高温浓缩的技术手段,由此可见,本申请是在对比文件1公开 的浸膏基础上继续剂型颗粒剂制备,其制备提取思路相同,且本申请说明书中并未记载低温浓缩的具体筛选 或比较,本申请所述浓缩也是应用旋转蒸发仪进行,无法得出其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方法相比具有何种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申请人认为: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发明制得的芪竹免疫颗粒外观良好、安全有效、质量稳定,具有提高小鼠免疫的功能,可用于动物疾病的防治。由表12-13可知,除光照试验及高湿试验第5天以外,其余结果均显著。根据实验方案,另制的三批颗粒剂,于温度为40℃条件下进行高温试验,于相对湿度75%±5%条件下进行高湿试验,同法处理,经统计分析,结果均不显著,则表明在高温、高湿、强光环境中,芪竹免疫颗粒均稳定。
对比文件1公开了芪竹汤对小鼠脾淋巴细胞增殖和巨噬细胞吞噬作用的影响,其技术方案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未公开“能够使芪竹免疫颗粒在高温、高湿、强光环境中均保持”技术效果,因此,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与本申请技术方案中的技术构思完全不同,权利要求1相比较于对比文件1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审查意见里指出:对比文件2 公开了一种中药复方的颗粒剂的制备方法,具体公开了在制备得到中药复方浸膏粉后制备颗粒剂的技术手段,具体公开了以80%乙醇浓度作为黏合剂,还公开了以可溶性淀粉和a-乳糖作为稀释剂,质量比为1:1,以可溶性淀粉、甘露醇、a-乳糖进行辅料优化实验得出夜交藤提取物干粉:可溶性淀粉:a -乳糖=1 : 0.5 : 0.5 的配方,所获得的颗粒成型性较高,水分低,吸湿性低,流动性好,外观及溶化性均符合中国药典相应要求,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为制备成形性高、水分低、吸湿性低、流动性好等性能的颗粒剂可以选择稀释剂以及黏合剂的启示。
申请人认为: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成型性高,水分低,吸湿性低,流动性好,外观及溶化性均符合中国药典相应要求的夜交藤颗粒剂的制备方法,其技术方案也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未公开“能够使芪竹免疫颗粒在高温、高湿、强光环境中均保持”技术效果,因此,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与本申请技术方案中的技术构思完全不同,权利要求1相比较于对比文件2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对比文件1和2相结合对本申请不构成技术启示。
审查意见里指出:本申请中药提取方法与对比文件1相同,因此申请人所述的中药提取技术构思不同的说法不成立,且也无法得出本申请的具体制备工艺是通过大量实验研究确定每个参数获得的技术效果的结论,而对于乳糖、可溶性淀粉、乙醇的选择,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并未陈述说是公知常识。
申请人认为:本申请稀释剂有蔗糖、糊精和淀粉。但蔗糖有吸湿性,不利于保存,淀粉和糊精的冲溶性不良。乳糖易溶于水,性质稳定,无吸湿性,与大多数药物不起化学反应,对主药含量测定的影响较小。另外,用可溶性淀粉或水溶性糊精作稀释剂,其溶解性比淀粉好。因此采用乳糖和可溶性淀粉作为稀释剂。以质量浓度为70%-90%的乙醇作为粘合剂,乙醇为半极性润湿剂,如果浸膏含量较高,水作为润湿剂的话会导致结块,因此一般采用不同浓度的乙醇作为润湿剂。醇浓度会对颗粒剂外观产生一定的影响,浓度高于90%,色浅易干燥;醇浓度低于70%,色深,不易干燥,干燥时容易出现软化结块现象。此外,乙醇具有挥发型,其作为润湿剂时,要迅速搅拌以减少挥发,因此,本申请的选择并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若上述区別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那么应备很容易在教科书、技术手册和/或工具书中找到,但是申请人并未在教科书、技术手册和/或工具书中找到相关记载,若审查员坚持认为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为公知常识,敬请审查员举证。
审查意见指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即可得到本申请所保护的的技术方案。
对此,申请人认为:本申请的技术构思是低温浓缩,低温保存,制备得到浸膏,将浸膏和稀释剂搅拌混合均匀,制得软材,然后喷入黏合剂,搅拌到手捏成团,触之即散,过筛,放入烘箱中干燥,取出后过筛整粒。基于该技术构思,本申请制成中药复方颗粒,具有质量稳定、可控,用量小,易服,易带,高效,便于储存等优势;在高温、高湿、强光条件下,颗粒色泽均匀,均无软化、结块、潮解等明显变化,稳定性好,具有提高小鼠免疫的功能,可用于动物疾病的防治,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未公开上述技术效果,因此,本申请所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而具有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2以及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还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而具有创造性。
三、关于权利要求2-4的创造性
在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3也必然具有创造性,与其具有单一性的权利要求4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如有问题,望及时联系申请人,给予再次答复的机会。
请审查员继续审查。
致礼
申请人:四川农业大学
2021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