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
根据2021年07月01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已按照审查员要求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感谢审查员对本案的细心审查,若在后续审查工作中还有其他问题,请致电申请人/代理人,联系电话:028-85961062/13551134124,请给予再次修订的机会。再次对审查员的审查工作表示诚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