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种骨科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夹持部件(100),其包括U型夹持件(110)、夹持板(120)以及多个夹持紧固件(130),所述夹持板(120)置于U型夹持件(110)的夹持口(C)处并在所述多个夹持紧固件(130)的作用下调整夹槽(A)的宽度,以夹持病床的床头板(B)或者从床头板(B)上卸下;
牵引支架(200),其连接于所述夹持部件(100),并向远离夹持部件(100)的方向延伸。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科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夹持件(110)包括彼此相对设置的第一板件(111)和第二板件(112),所述第一板件(111)和第二板件(112)均固接在第三板件(113)上,形成所述夹持口(C)。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骨科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板件(111)和所述第二板件(112)的彼此相背的面设有用于减少形变的加强筋(114),所述加强筋(114)从所述第一板件(111)或者所述第二板件(112)上靠近第三板件(113)的一侧延伸向远离第三板件(113)的一侧。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骨科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板件(111)上设有与所述夹持紧固件(130)适配的多个螺纹孔(K),所述夹持紧固件(130)的螺柱能从所述螺纹孔(K)中穿过所述第一板件(111)的板体并抵靠夹持板(120),以调整夹持板(120)和第二板件(112)之间形成的夹槽(A)宽度。
5.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骨科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板件(112)上设有稳定板(115),在所述夹持部件(100)夹持在相应的病床的床头板(B)上时,所述稳定板(115)能抵靠在该病床的床板的上表面。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骨科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稳定板(115)的宽度大于夹持部件(100)的宽度,其中,稳定板(115)的宽度或者夹持部件(100)的宽度中的宽度是指骨科牵引装置安装在病床的床头板(B)上后沿病床的宽度方向的尺寸。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骨科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稳定板(115)与所述夹持部件(100)的宽度比大于等于3:2。
8. 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骨科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支架(200)倾斜安装在所述夹持部件(100)上。
9. 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骨科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支架(200)通过螺纹可拆卸连接在所述夹持部件(100)上。
10. 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骨科牵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支架(200)上设有用于安装牵引绳的一个或者多个通孔(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