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人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号为  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首先感谢审查员对完善本专利申请所作的辛勤劳动,申请人仔细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按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了修改,申请人提出以下意见,希望和审查员商榷:

一、修改说明:

1、将权利要求2和3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2、删除权利要求2和3,并相应的修改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

以上修改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范围。详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所述步骤1中的茯砖茶与无菌水的质量体积比(g/ mL)为3:300-8:300;所述步骤1中的振荡培养温度为25-35℃,振荡培养转速为55-65r/min,振荡培养时间为20-28h。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发明是发酵苦丁茶,提升苦丁茶品质,改善苦丁茶风味的茶叶发酵工艺。本发明探究冠突散囊菌在液体培养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一系列现象,确定了接种的时间,大大缩短了发酵周期。工艺流程简洁,减少了冠突散囊菌发酵黑茶工艺中渥堆,二次发花等环节,简化了工艺。

本发明发酵后苦丁茶外形明显改变。表现为发酵后表面遍布金花,色泽褐黑。

本发明发酵后苦丁茶风味明显改变。组织15位经茶叶感官评价专业培训人员,根据茶叶感官评审方法国家标准GB/T23776-2018,按照茶叶的外形(包括形状、嫩度、色泽、整碎和净度)、汤色、香气、滋味、叶底“五项因子”,采用轻松感官分析系统,对发酵前后的茶叶进行定量描述分析和成对偏爱分析。发酵后苦丁茶表面遍布金花,经轻松感官分析系统所生成的雷达图(图4)表明,冠突散囊菌对苦丁茶感官风味影响明显,表现在发酵后苦味、粗青气、植物香显著下降,有菌香和淡淡的甜香,汤色橙黄明亮,叶底褐黑匀整,滋味更加醇和,有绵滑感。成对偏爱结果显示:75%的人更喜欢发酵后的苦丁茶,表明冠突散囊菌可改善苦丁茶风味。

本发明发酵后苦丁茶挥发性物质明显改变。采用GC-MS顶空进样方法检测发酵前后苦丁茶挥发性物质。已鉴定47种挥发性化合物,其中苦丁茶(图2)23种,发酵苦丁茶37种(图3)。发酵前后都存在的化合物13种,含量显著增加的物质有芳樟醇、2,4-双(1,1-二甲基乙基)-苯酚等;姜冬梅等对芳樟醇的药理作用的研究综述表明,芳樟醇具有镇痛、抗焦虑、镇静催眠、抗炎、抗肿瘤、抗菌等药理活性。发酵后新增化合物24种,如高含量化合物α-松油醇、1-辛烯-3-醇等。韩杰等对α-松油醇杀菌效果的试验观察表明,α-松油醇对细菌繁殖体和真菌具有一定杀灭作用。此物质可能与本研究中冠突散囊菌生长后,霉菌菌丝大量消退的现象有关。1-辛烯-3-醇,又称松蕈醇,是一种带有强烈愉快的壤香香气、蘑菇香气,带有浓重药草韵的化合物,感官表明此物质为发酵苦丁茶烘干后的主要香气成分。被分解转化化合物10种,如6-甲基-5-庚烯-2-酮等。发酵后苦丁茶挥发性物质图谱较苦丁茶原料相比,峰的数量和面积明显增加,表明发酵后的苦丁茶风味物质种类和含量明显增加。

对比文件1 (CN 105368716 A) 公开了一种冠突散囊菌株、其选育方法及其应用,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其技术效果是:不仅产品品质稳定、优良,且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标准化的各类“金 花茶叶”生产工序,通过在每一个环节都设置关键节点把控,实现了用数字化指标进行检测,在菌种选育标准、种子制备标准和工艺合格标准等都能够具备量化指标而实现。本发明在此基础上,发酵后苦丁茶外形明显改变,发酵后苦丁茶风味明显改变,发酵后苦丁茶挥发性物质明显改变。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对比文件2 (CN 108813042A)公开了小叶苦丁茶灵芝发酵茶的加工方法,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其技术效果是:在不添加任何培养辅料的前提下,以茶叶作为小叶苦丁茶灵芝体生长的培养基,整个过程无外来污染物,保证了产品的安全性。小叶苦丁茶灵芝体培养过程中会合成大量的氨基酸类物质和多糖类物质,增加了产品滋味的鲜爽度和内含物的丰富度。本发明在此基础上,发酵后苦丁茶外形明显改变,发酵后苦丁茶风味明显改变,发酵后苦丁茶挥发性物质明显改变。因此,对比文件1和2相结合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不构成技术启示。

对比文件3 (CN 106318877 A)公开了一种从茯砖茶中分离、纯化冠突散囊菌及其液态培养 方法,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其技术效果是:为 将冠突散囊菌接种到其它茶叶或产品上进行发酵生产其它类型产品提供了技术支持,也为 单纯培养冠突散囊菌以获取其中有益成分提供了方法。本发明在此基础上,发酵后苦丁茶外形明显改变,发酵后苦丁茶风味明显改变,发酵后苦丁茶挥发性物质明显改变。因此,对比文件1-3相结合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不构成技术启示。

审查意见里指出:各步骤中具体的工艺参数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参考对比文件 中相关工艺,结合发酵效果以及对产品风味、品质等的影响,通过常规实验能够确定的。

申请人认为:首先,在现有技术中并没有给出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可以使发酵后苦丁茶外形明显改变,发酵后苦丁茶风味明显改变,发酵后苦丁茶挥发性物质明显改变。其次,食品科学的研究虽然是需要实验来验证的,但不是通过实验确定出来的技术参数或其他特征就不是创新,对于本申请的工艺参数,如果细分的话,每个工艺参数的作用都是有其自然特性的,显然,审查员不能通过这种事后的惯用推理,就否定申请人在工艺参数创新上的辛勤劳动,否定申请人对于现有技术的大胆突破,否定申请人的创新成果,。有时因为一个组分的取舍或含量不同,就会得到截然不同的结果;并且审查员在审查本申请时其自身所知晓的背景技术应当会比本申请的现有技术更宽、更新,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审查员并不能完全等同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这就容易误导审查员以主观判断代替客观事实,犯“事后诸葛亮”的错误,因此,还请审查员更多的以事实证据为依据,更多的采用举证的方式来评价本申请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对创造性的贡献,而尽量避免主观臆断。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3和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

三、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2-7的创造性

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7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四、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8的创造性

修改后权利要求8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单一性,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修改后权利要求8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如有问题,望及时联系申请人或代理人,给予再次答复的机会, 联系电话:13551134124。

请审查员继续审查。

致礼

                              申请人:宜宾学院

                              2021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