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人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号为201910342670.4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首先感谢审查员对完善本专利申请所作的辛勤劳动,申请人仔细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按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了修改,申请人提出以下意见,希望和审查员商榷:

一、修改说明:

1、将 “所述的分子标记位于猪ESR基因第8号外显子上,即在8号外显子区域1665处,记为g. 1665C>T;”和权利要求2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权利要求4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2、删除权利要求1-3,以克服原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2款规定;权利要求2-3不符合专利法22.3的规定。

3、相应的修改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

以上修改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范围。详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在于:所述的分子标记位于猪ESR基因第8号外显子上,即在8号外显子区域1665处,记为g. 1665C>T;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发明的ESR基因的第8号外显子上存在1个突变位点,这1个突变位点与猪的繁殖性状尤其是总产仔数和活产仔数存在相关性,且容易检测。本申请中证明了ESR基因8号外显子内的C1665Y处的分子标记(即g.l665C>T)与大白猪美系个体的初产总产仔数相关,具体是TT基因型在美系个体中的初产总产仔数高于CT基因型,因此本发明提供了一个基于ESR基因的与猪的繁殖性状相关的分子标记,并且提供了这种分子标记的检测方法以及其在繁殖性状选择中的应用,为猪的分子标记辅助选择提供了一种新的标记方法,为猪的分子育种提供了参考。

对比文件1 (“3个猪种的PRLR和ESR基因多态性及其与繁殖性能的关联分析”,陈耀闽,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农业科技辑,2014年第1期,D050-197, 公开日为20140115)公开了猪的雌激素受体基因(ESR)位于1号染色体的24-25区域,ESR基因可以分为 A-F六个功能区域,可编码8-9个外显子,划分的各区域都有独自的功能,ESR属于类固醇受体家族,同时也是配体激活转录因子的主要成员,可以转录调控蛋白,调控雌激素基因的转录,通过调节对应的雌激素发 挥影响生殖发育、妊娠、胎儿的生物学功能;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和技术效果,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

三、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2-3的创造性

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3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四、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4的创造性

修改后权利要求4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单一性,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修改后权利要求4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如有问题,望及时联系申请人或代理人,给予再次答复的机会, 联系电话:13551134124。

请审查员继续审查。

致礼

                             申请人:四川农业大学

                               2021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