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人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号为201811395084.8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首先感谢审查员对完善本专利申请所作的辛勤劳动,申请人仔细阅读了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按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了修改,申请人提出以下意见,希望和审查员商榷:

一、修改说明:

1、将权利要求5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加入到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

2、删除权利要求4-5,并相应的修改其他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详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以上修改没有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范围。详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

1)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在提取方法上不同,所述步骤2中的提取溶剂为丙酮;

2)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在提取物功能上不同。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在本申请中选用丙酮作为溶剂是基于黄芪不同极性提取物(石油醚提取物、乙酸乙酯提取物、丙酮提取物和水提取物)对饲料的抗氧化效果的筛选实验,而不是根据对比文件1的方法。

对比文件1 (CN 1560069A)公开了一种从黄芪中提取黄芪总黄酮和总甙的方法,对比文件1在提取过程中除利用一定量的有机溶剂,如甲醇、乙醇、乙醚进行提取外,还进行了‘过滤冷却、加水萃取、吸附分离、解析、离子交换、再解析、洗脱’等复杂的过程,其目的是获得黄酮类物质和皂甙类物质用于人药。此提取方法繁琐且获得率低,获得物价格昂贵,并不适合饲料利用。而本申请中获得黄芪提取物的提取工艺简单,是针对获得最佳抗饲料氧化效果的提取质量而设立的简化方法,由表2及图7-8可知,本发明制备得到的基于黄芪提取物的鱼饲料提高了摄食量(82.30 g /尾)和饲料效率(高达55.76%),增重高达45.27 g/尾,即:本申请的提取方法提高了获得率、降低了提取过程中的活性损失、降低了生产成本,更有利于在饲料中使用。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相比,二者目的不同,因此出发点完全不同。

本申请的前提和目的是为了克服目前人药用黄芪提取物在生产中普遍存在弊端,使其更利于在饲料中使用,而经过本申请人的努力研发获得的方法,而非源于对比文件1

基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1表述了‘黄芪属豆科植物,豆科植物中的异黄酮还有雌性激素,抗氧化和...的活性’。但文中并无黄芪、黄芪提取物、黄芪的黄酮类物质或黄酮类物质抗饲料氧化的实验数据,也无相关文献引用。对比文件1并未阐述黄酮类对饲料氧化的作用,也没有证据表明其可以抗饲料氧化。而且正如对比文件1所表示的‘黄酮类化合物的种类很多’,不同植物中黄酮化合物含量不等、结构不同、提取工艺不同,生物活性也不相同。已有报道显示,黄酮类化合物具有促氧化作用(代永刚,黄酮类化合物促进氧化作用的研究,中国食品添加剂,文章编号:1006-2513(2007)01-0070-03;龚金炎等,黄酮类化合物的促氧化作用及其细胞毒性研究进展,中草药20083912期)。因植物含有黄酮类物质就认为其具有抗氧化的作用是不科学的。对比文件1仅仅提到‘异黄酮的抗氧化活性’,并没有明确其针对的具体物质,表述模糊、笼统,不严谨。世间的几乎所有物质在不同的条件下都能表现为‘氧化性’和‘抗氧化性’2种状态;几乎所有的生物机能都能归结为“氧化还原(抗氧化)反应”,依此推断所有物质都具有抗氧化性,不仅仅是异黄酮。因此对比文件1对于本申请来说并没有带来技术启示。

对比文件1所述的具有抗氧化作用的‘异黄酮’也并非黄芪所含有,而是豆科植物中的某个植物含有。因黄芪属于豆科植物,可能形成一种黄芪或其提取物含有此异黄酮并具有抗氧化性的推测,但这种推测是不可靠的,需要实验数据证明其正确性。但文中并无黄芪、黄芪提取物或黄芪的黄酮类物质抗氧化作用的实验数据,也无相关文献引用。同属一大类的物质,如上述的黄酮类化合物,已被报道具有促氧化性。饲料中含有蛋白、糖类、脂类以及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多种物质,其本质上是一种复杂的混合物,饲料中的许多物质可以被氧化,也能抗氧化。影响饲料氧化与抗氧化的因素有很多;促进和抑制氧化的物质也千差万别。在饲料中氧化和抗氧化物质之间会发生复杂的相互作用。作为饲料抗氧化剂其抗氧化的依据必须基于饲料本身的氧化。本申请的依据即基于黄芪提取物作为饲料本身成分的事实所表现出来的实际结果,而不是推测。因此对比文件1对于本申请来说并没有参考价值。

本申请在实施例中已证实:黄芪提取物的抗氧化功能与其多酚类物质含量存在密切关系,而不是黄酮类物质。

已有的报道并没有确定黄芪提取物在鱼饲料抗氧化剂领域的应用及其适宜添加量。本申请用丙酮提取黄芪粉末,相对于现有提取方法更加简便,提取物的获得率更高,且根据其抗饲料氧化、提高摄食和促鱼生长功能确定了黄芪提取物在饲料中的最佳添加量,提高摄食、促鱼生长、适宜添加量,因此,本申请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对比文件2 (CN108094766A) 公开了一种黄芪和复合益生菌配伍的鲤鱼饲料添加剂及其应用,添加了黄芪微波蒸馏粗提物、黄芪乙醚粗提物、双歧杆菌、乳酸菌和枯草芽孢杆菌制剂;而本申请添加的是黄芪丙酮提取物;是将黄芪丙酮提取物与各饲料原料相混合得到鱼饲料;其中,黄芪丙酮提取物与黄芪微波蒸馏粗提物、黄芪乙醚粗提物不同;双歧杆菌、乳酸菌和枯草芽孢杆菌制剂与各饲料原料完全不同,即本申请与对比文件2所用到的成分完全不同;二者存在本质的区别。前者无论黄芪微波蒸馏粗提物还是黄芪乙醚粗提物都是黄芪含有的极性较小的物质,而本申请的黄芪丙酮提取物是黄芪含有的极性较大的物质,前者还含有复合益生菌,二者在物质种类上有显著不同。

对比文件2的目的是提高鲤鱼的免疫力和抗病力,加快鲤鱼生长速度;文中既无黄芪微波蒸馏粗提物或黄芪乙醚粗提物抗饲料氧化的实验数据,也无相关文献引用。目前在饲料工业中使用较多的抗氧化剂主要是合成抗氧化剂,包括乙氧基喹啉 (EQ)、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等。但已有报道显示,这些抗氧化剂对动物具有致癌和遗传毒性,而且会导致其在鱼肉制品内的残留和富集,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危及人体健康。而本申请的重要目的是抗饲料氧化,提供一种天然的饲料抗氧化剂;提高摄食和促鱼生长是确定其适宜添加量的重要依据。

本申请的前提和目的是克服合成抗氧化剂存在的弊端,而非源于对比文件2。二者所含物质种类不同、目的不同、出发点不同,因此对比文件2对于本申请来说并无参考价值也无任何技术启示。

退一步说,对比文件12相结合得到的应该是黄芪总黄酮提取物与双歧杆菌、乳酸菌和枯草芽孢杆菌制剂相配伍的鱼饲料,而不是本申请的黄芪丙酮提取物(或多酚)与各饲料原料相混合的鱼饲料,所以对比文件12相结合对本申请不构成技术启示。

对比文件3 (CN 1066673A)公开了用金钱草提取物作为天然抗氧化剂的方法,并表述此方法可用于含油脂的饲料。首先金钱草并非黄芪,二者存在巨大的差异。金钱草为报春花科珍珠菜属植物,主要利用地上部分;而黄芪为豆科植物蒙古黄芪和荚膜黄芪属,主要利用其根部。

从对比文件3的文中表述可见,此方法主要用于食用油脂的抗氧化,将其用于饲料是一种推测。文中表述此方法可用于含油脂的饲料,但并无金钱草提取物作为饲料抗氧化剂的实验数据,也无相关实施例和文献引用。其阐述的并非金钱草提取物对饲料本身氧化的作用,而是其对食用油脂的作用。由于金钱草提取物能抑制食用油脂的氧化,对比文件3推测了其可能也具有抗饲料氧化的作用。但对比文件3并没有阐述食用油脂的氧化能导致饲料氧化的必然联系;油脂和饲料是2个完全不同物质,油脂可能发生的氧化,并不能说明饲料会同样发生。即使金钱草提取物能抗食用油脂的氧化,但并没有证据表明其可以抗饲料氧化。

饲料中含有一定量的油脂,一般含量低于10%,也就是说饲料中并非只含有油脂,脂肪只占很少的一部分,最易发生氧化的不饱和脂肪酸含量更低。饲料中还含有蛋白、糖类、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占了大部分比例。饲料的多种原料经过必要的混合、调制和加工之后,其形态和性质与起初的原料相比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产生了本质的区别,使其成为了一种复杂的混合物而非纯合物;油脂和饲料是2个完全不同的物质。饲料中的许多物质可以被氧化,也能抗氧化。引起物质氧化的因素很多,如热、光、辐射、酶、活性氧、活性氮、单线态氧、金属离子等,促进和抑制氧化的物质也千差万别,则氧化的类型和影响因素有很多。氧化和抗氧化物质之间会发生复杂的相互作用,但最终表现出来的结果是氧化还是抗氧化并不能由一个因素来判断,而是需要多种因素作为参考;最为可信和可靠的依据应该是其作为饲料本身成分的事实所表现出来的实际结果,而不是推测。金钱草提取物也并非黄芪提取物,以金钱草提取物对油脂的作用推测黄芪提取物对饲料的作用更不可靠,更为可信的事实必须基于黄芪提取物对饲料本身氧化的作用。因此对比文件3对于本申请来说并没有参考价值。

关于本申请的添加方法,添加黄芪提取物的目的是抗饲料氧化,脂质是饲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唯一成分;纯的食用油脂的氧化与混合物状态的配合饲料的氧化存在巨大差异。本申请中的黄芪丙酮提取物为脂溶性提取物,将少量的脂溶性物质混入在饲料中含量相对较大的油脂,更容易使其在配合饲料中分布均匀。因此黄芪提取物的溶解性才是将其混入油脂的依据,并不是参照对比文件3的抗脂质氧化。因此,对比文件1-3相结合对本申请也不构成技术启示。

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3以及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

三、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2-7的创造性

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6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四、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8的创造性

修改后权利要求8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单一性,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修改后权利要求8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申请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具有创造性。如有问题,望及时联系申请人或代理人,给予再次答复的机会, 联系电话:13551134124

请审查员继续审查。

致礼

                               申请人:内江师范学院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