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现陈述如下:
交通信号灯需要持续、稳定的电源供电,本申请通过太阳能电池板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便将其存储在蓄电池的内部,蓄电池为信号灯主体的正常工作提供能量,虽然能减少线缆铺设,但无法保证持续供电,可能导致交通隐患,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实现,附图中也缺少实施该设想的具体产品结构,使得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不能构成一个清楚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认为:太阳能交通信号灯是利用太阳能电池板11将太阳的能量存储在蓄电池18中,并由蓄电池18进行供电,从而保证信号灯的正常使用,蓄电池18在晴天下可保持满电状态,并且信号灯主体17中的灯珠普遍情况下都是采用高亮度LED灯,该类高亮度LED灯光色单纯,以12英寸的红色交通信号灯为例,它采用低光效的140w白炽灯作为光源,所产生的2000lm的白光经红色滤光片后,光损失90%,只剩下2001m的红光,包括电路损失在内,也仅耗电14W,蓄电池18的蓄电、储电能力足够保持信号灯主体17十到三十天的正常工作,另外该类太阳能交通信号灯是为了临时应对紧急停电、 限电以及其他突发情况的需要,哪怕即使是在长时间连续阴雨天的情况下,蓄电池18仍然可以满足供能需求。
因此,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书的说明书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其技术手段是清楚的,根据本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是可以实现的,此外本申请附图也不缺少实施本专利的具体产品结构,因此本说明书及附图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