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现陈述如下:
审查员在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本申请于对比文件 1 相比, 仅是文字表述不同或者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的直接置换,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产生实质影响,由此可见,两者的技术方案实质相同,且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方案与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能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能产生相同的技术效果, 因此该权利要求 1 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明显不具备新颖性。2.从属权利要求 2-6 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从属权利要求 2-6 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其附加技术特征同样已被对比文件 1 公开(参见同上)或为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产生实质影响,因此当其引用了不具备新颖性的权利要求时,该从属权利要求 2-6 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也明显不具备新颖性。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认为本文件要解决的问题为对沥青高效的输送、输出和对沥青的快速加热,防止了沥青产生沉淀粘结,对比文件 1要解决的问题为注塑机原料稳定的加热,防止了注塑机原料温度过低影响产品质量,相对于对比文件,本体在输送速度上加以改变,来起到对技术的保护,本申请的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属于不同的技术领域,能解决不同的技术问题,并能产生不同的技术效果,因此该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明显不同,本申请备新颖性。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书的说明书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其技术手段是清楚的,根据本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是可以实现的,此外本申请附图也不缺少实施本专利的具体产品结构,因此本说明书及附图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