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现陈述如下:

本申请的说明书中明确记载了对附图的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老年护理专用药箱的外部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老年护理专用药箱的内部结构的正视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老年护理专用药箱存放壳的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老年护理专用药箱内部结构的右视图。”整个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所记载了技术特征都和说明书附图说明相应对应,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因此申请人认为,本申请文件目前的缺陷适用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该条款来审查。

申请人在第一次审查意见答复的时候,已经补交了附图,并同意按照补交附图的时间为新的申请日。

请审查员老师在修改后的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审查。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