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现陈述如下:

审查员在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实现,附图中也缺少实施该设想的具体产品结构,使得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认为在本技术方案中,支撑座是固定安装在支撑架的底部,且螺纹杆是安装在支撑座的侧面,具体是通过轴承进行活动安装的,从而可实现螺纹杆的旋转;而限位架是安装在滤网的上端,与支撑架之间无直接连接,其具体是通过两端的铰接臂进行活动连接的,同时一端的铰接臂中间处安装有螺纹套,螺纹套是螺纹连接在螺纹杆上的,所以当螺纹杆转动时,可使螺纹套在螺纹杆上进行水平移动,进而调节铰接臂中上摆臂与下摆臂之间的夹角,由于支撑架为固定安装的,为不可动结构,所以可带动限位架上下位移,进而便于进行滤网的更换。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书的说明书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其技术手段是清楚的,根据本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是可以实现的,此外本申请附图也不缺少实施本专利的具体产品结构,因此本说明书及附图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