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老师: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现陈述如下:

审查员在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振动器在电机带动下,由于其内部安装有偏心振子,可以实现高频微幅震动,本领域技术人员不清楚如何通过振动器再通过导轴与限位座14的外壁固定连接实现限位座的滑动;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双炔酰菌胺属于酰胺类杀菌剂,具有明确的化学结构,本领域中并不存在双炔酰菌胺细胞这一技术术语,造成权利要求1-8不清楚的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实现,附图中也缺少实施该设想的具体产品结构,使得说明书及附图所记载的内容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问题,申请人认为:当第一振动器13经导轴对限位座14施加震动力时,限位座14的下端则会位于限位框15内部的槽体中进行滑移,以使其对承载板21进行横向振动,而第一振动器13呈横向设置,而第一振动器13具有良好的高频微幅震动性能,即可达到对限位座14进行振动的目的,另者限位座14的下端位于限位框15的内侧,此设置可确保承载板21振动时的稳定性,进而可降低承载板横向震动过程中产生纵向抖动的现象;另者双炔酰菌胺细胞属于一种双炔酰菌胺与啶氧菌酯融合后的杀菌组合物,该保温振荡装置的目的即为将双炔酰菌胺与啶氧菌酯通过振荡的方式将其融合至一起,以形成文中所述的双炔酰菌胺细胞这一技术术语,而双炔酰菌胺细胞可按照一定的比列将双炔酰菌胺与啶氧菌酯进行融合,具体可参考公开号为CN105325420A的含有双炔酰菌胺和啶氧菌酯的杀菌组合物,并可按需添加其它辅助物质,以形成文中所述的双炔酰菌胺细胞物质。

基于上述理由,本申请人认为本申请书的说明书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其技术手段是清楚的,根据本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是可以实现的,此外本申请附图也不缺少实施本专利的具体产品结构,因此本说明书及附图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至于审查员在审查意见中提出的,本申请不涉及双炔酰菌胺细胞,导致权利要求1-8不清楚,不符合26条第四款要求,因此申请人将专利名称替换为 “一种保温振荡装置”,请审查员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基础上继续审查为盼。

申请人希望,上述说明能够有助于澄清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如有不妥或欠周之处,敬请指正,申请人愿意以最大的诚意积极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以加快审查进程。

最后,申请人对审查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