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种卡槽塞,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正面被配置为能够朝向电表的卡槽;
固定柱,包括第一固定柱、第二固定柱、第三固定柱和第四固定柱;在所述主体的正面上沿所述主体的左端到右端方向设置;在所述主体的前端到后端方向上等厚;
第一楔形柱,包括相连接的第一根部和第一楔形部,所述第一楔形部向所述主体的前端方向凸起;数量为两块,一块设置在所述第一固定柱和所述第二固定柱之间,另一块设置在所述第三固定柱和所述第四固定柱之间;所述第一楔形部凸起的远端在所述主体的前端方向超出所述固定柱;
第二楔形柱,包括相连接的第二根部和第二楔形部,所述第二楔形部向所述主体的后端方向凸起;设置在所述第二固定柱和所述第三固定柱之间;所述第二楔形部凸起的远端在所述主体的后端方向超出所述固定柱;
相邻的固定柱之间包括所述第一根部或所述第二根部,以及避让部;所述避让部被配置为在所述第一楔形柱和所述第二楔形柱形变时,相邻的固定柱之间的空间能够容纳所述第一楔形柱或所述第二楔形柱。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槽塞,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固定柱、第一楔形柱和第二楔形柱一体成型。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槽塞,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固定柱、第一楔形柱和第二楔形柱采用塑料制成。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槽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柱和所述第四固定柱位于所述主体正面的两端,所述第一固定柱和所述第四固定柱形状相同且在所述主体上对称设置。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卡槽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柱到所述第四固定柱的距离等于所述卡槽的槽口的长度。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槽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柱、第三固定柱位于所述第一固定柱和所述第四固定柱之间,形状相同且对称设置。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槽塞,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为长方体。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槽塞,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体的前端到后端方向上,所述第一根部或/和所述第二根部的厚度小于所述固定柱厚度的三分之一。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卡槽塞,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根部或/和所述第二根部的厚度等于所述固定柱厚度的四分之一。